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对景嘉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416.18万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3,059.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5.5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8,7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3.24万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66.7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22929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余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66.75万元,本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1,905.9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33,713.30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11,191.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1,943.87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开具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已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 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6231 | 47,844.8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5675 | 3,117.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5933 | 661,900,338.4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733371 | 44,037,357.0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 632082707 | 113,450,048.86 |
合 计 | 819,438,706.2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的融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景嘉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景嘉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吴同欣 | 黄 央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
截至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注
募集资金总额注 | 107,966.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91.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713.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442.43 | 104.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0,800.00 | 10,800.00 | 292.15 | 292.15 | 2.71%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3、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87,166.75 | 87,166.75 | 10,898.89 | 22,978.72 | 26.36%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7,966.75 | 107,966.75 | 11,191.04 | 33,713.3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107,966.75 | 107,966.75 | 11,191.04 | 33,713.3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近年来,消费类芯片市场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并仍处于上升趋势,欧美企业占据中高端领域主要市场,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低端产品领域进行竞争,议价能力较低,同时受到智能手机、PC等消费类芯片终端应用增速放缓及消费者对于应用需求多样化的影响,导致下游消费类芯片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和产品开发项目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基于上述因素,为保证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审慎态度,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不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消费类芯片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且应用端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导致消费类芯片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和产品开发的风险进一步加大,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相较于立项初期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聚焦公司GPU芯片主营业务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消费类芯片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慎重讨论,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