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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旨在保障各项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质高效,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效果的不确定性,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内控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注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形成了“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书面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负责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呈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控制措施运行正常。2021年,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每个年度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公司切实遵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经营业务、担保业务、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风险评估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升级,坚持合规经营,防范重大风险,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发挥决策管理中心的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正常,较好履行了应尽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公司经理层全面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主要经济指标。

公司持续加强和改进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严把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5名,占50%以上,形成化工、管理、会计、法律等多专业的组成结构,有效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制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工作方案》等制度,全面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规划投资、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积极为外部董事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国有股权董事行权履职体现出资人意志。公司进一步健全基本管理制度体系,当前公司治理制度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

公司全年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3次、监事会10次,其中董事会审议通过55项决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有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用。在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指导下,公司“十四五”规划设立“再造一个东华、打造百亿企业”的战略目标,突出“一个基本盘+三纵三横”的发展战略,坚持差异化、实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坚守新材料、新能源、新环保的产业方向。公司设置了党建工作、工程设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成本控制、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证券管理、法律合规管理、考核审计、文控管理以及综合管理等业务机构,涵盖了公司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以《工作手册》为依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的组织体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需要,着力优化了部分组织结构。重新调整了国内、国际营销区域,新成立了国际经营部,完善海外营销布局。成立了投资管理部,规范投资全过程管理,牵头公司实业化战略的落实落地。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制定和完善了有关发展战略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发展战略制定以及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以规范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化学工程业务、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工程业务、实业业务三大业务板块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及发展路径,突出了“三横三纵”业务发展定位。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在突出规划战略性、前瞻性及创新性的基础上,强调规划的落地性,通过长期规划与短期目标的有效衔接,保障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再造一个东华、打造百亿企业”的发展目标。

公司将战略规划具体分解为年度工作目标,逐项细化为公司级、部门级工作计划。每月召开生产运营会,对重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工作予以警示。对工作计划开展难度评分和完成情况评价,并作为部门考核指标。通过常态化的战略规划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证战略得到落实。

3.人力资源

公司明确了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优化了人力资源整体布局,建立健全了科学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制度机制,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打造人才“铁的营盘”,筑牢“工程根基”,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公司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工作,选育管用优秀年轻干部。全年开展了5个批次的干部选拔工作,开展重点岗位干部选拔竞聘工作,新提拔干部平均年龄37岁,年龄级差结构合理,极大激发了组织活力。

公司深入贯彻人才强企战略。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设“人才卓越班”、启动项目管理“精英计划”,为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打造具有宏观洞察力和管理大视野的中坚力量。

公司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招聘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招聘活动,保证了人力资源及时有效的供给。公司建立了学科多样、梯次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规范员工管理,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4.社会责任

公司在努力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和谐,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和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员工与企业共

同发展。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等各方面,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均做到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三合一”管理体系(QHSE),涵盖公司本部和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公司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将绿色发展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力求通过技术创新、方案优化,促进实现循环经济、绿色工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符合社会福祉的精品工程,在项目决策时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改进设计流程,加强设计审核,开展文明施工,防范安全风险,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工程服务。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在满足市场要求的同时,担当国家、社会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公司积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所在国、所在地区人员的就业,通过志愿者服务、捐资助学、帮贫扶困等行动回馈社会。深入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实施精准帮扶,迅速开展集中疫苗接种工作,蓝鸽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学校、乡村开展节能环保、助学助困等文明创建活动。

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具体说明了公司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持续努力。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系统工程,优秀企业文化的支撑与配合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至关重要。

公司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持续提升和充实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内容,全方位导入企业文化系统,对企业的理念识别系统和视觉识别系统进行了整合与提升,形成了“工作一流、满意十分”为主线的理念识别系统,采用“文化周”活动、专场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反复宣贯,使得“勤奋工作,快乐生活”“服务社会大众,精彩自我人生”等人生观、企业价值观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追求目标。

公司强化软实力建设,以“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公司融媒体中心,开展标准化工作、建立融媒体记者团、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信息化程度。公司自有宣传平台,全年共发布多媒体稿件近600

篇,微信公众号粉丝近万人,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宣传工作效果。

公司大力做好先进典型宣传。配合集团公司、安徽省委和甘肃省委宣传部扎实推进时代楷模邱军同志先进事迹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中央电视台首场先进事迹报告会,策划组织安徽属地事迹报告会2场,协调中央和地方媒体集体采访报道,相关新闻在权威搜索引擎上检索条目达400万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时代楷模”邱军同志先进事迹陈列室建设工作,开放以来已接待30余批参观学习人员。公司获得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石油和化工行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第七届石油和化工企业品牌故事征文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安徽省直机关党建好新闻奖提名奖等荣誉,“四周联动”党建成果入选国资委58个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典型案例。6.资金活动公司建立较为完备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资金活动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按照有关要求,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核、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公司形成了常态化的二级公司财务稽核工作机制,重点关注二级公司是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统一财务管理模式。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各业务板块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付款结算等流程控制体系,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全面实行集中采购、阳光采购。公司强化采购制度体系化建设,制定《重点成套设备采购表单化》《供应商考核及分级》《公开招标制度》等制度。

公司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注重过程管控,专业化、程序化、规范

化地精准把控各个环节。加强对采购长名单的维护,推动合同价格信息库建设,使采购工作精细化管理更加有序;同时加强报价项目的评审,积极增补短名单,注重过程把控特别是事前和事中管理,不断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公司设立招标中心,统筹管理公司采购工作,全面实行集中采购,提升了采购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合规化,为公司本部运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物资及服务的规范高效采购提供保障。8.信息系统公司继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首次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并开展内审工作,即四体系统一内审。公司依托于已建立多年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经验,在充分研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基础上,更标准、更规范地指导公司未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过程。公司顺利通过上海质科院监督审核。公司发布信息化规划图,包括智能办公平台、工程项目数字化平台、智能数据中心、智能运维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决策平台、研发管理平台、投资管理平台和东华云平台等平台的实施规划,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东华数字化转型路线,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公司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项目管理信息化为手段,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项目全过程管控,加强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大力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智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和建造工作,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9.经营业务公司树立大市场理念,建立大市场格局,继续完善经营生产一体化机制,健全经营管理的市场分配机制,切实强化国内外市场开发工作。公司深入开展目标市场研究,以重点经营核心市场和核心客户为抓手,以区域为单位形成核心市场清单,全面提升经营管理策划能力。公司落实“大市场、大经营、大项目、大业主、大客户”理念,着力培育核心客户,强化大客户经营工作,建立高端经营渠道,提升经营开发能力。公司生产运营会通报月度项目跟踪、投标报价、指标完成等情况,定期发布《市场分析报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部署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各项经营工作目标。

公司构建了一系列完备、规范的营销制度体系文件,完成了《营销管理规定》《市场开发与实施管理办法》《经营区域营销行政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的升版工作,保证了经营工作合规、高效的开展。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海外经营人力资源,优化海外经营组织架构。海外区域划分为中亚及俄罗斯区域、东南亚区域、非洲区域、综合区域以及海外区域上海中心。各区域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各自承担经营指标,单独接受考核,并赋予各区域独立预算和相应权限。公司力求将有限的资源用好、用足,集中力量开拓海外市场。

10.技术开发

公司不断探索传统优势技术产业的升级,重点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和核心设备研发,以产学研结合和资本为手段,完善技术创新体制和新行业开拓模式,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力求以技术创新推进工程业务和实业板块的发展。

公司研发平台管理日趋成熟。年度内,中国化学环保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技术创新平台开始实体化运行。“东华科技—中科大水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正式签约共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公司在环保领域的行业影响力持续增强。与新疆天业集团签订共建“生物全降解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成功申报2021年兵团重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生物降解材料PBAT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项目。

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以研发优势带动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促进技术研发,通过实业运营提升企业效益。重点围绕“卡脖子”技术和“补短板”领域持续发力,研发重点项目取得了进展,国家重大专项、省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系列课题有序推进。公司承担的集团科技创新重大专项——“PBAT高效绿色催化剂技术开发项目”的100L反应釜PBAT中试催化剂装置,已于12月进行投料试验并产出成品,公司自有的盐湖提锂专有技术已应用于西藏碳酸锂项目,充分体现了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

11.投资管理

公司新设立了投资管理部作为对外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进入运营后的管理部门,形成了经营和评审、管理和

后评估等工作的制约机制。公司升版多项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覆盖对外投资评审、审批、运营、退出等各个环节,夯实了对外投资合规管理和全过程管控的制度基础。

公司深入开展投资事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从源头上把控投资风险。公司规范建立投资审核体系,由投资审核委员会、党委会前置性审议,并依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在程序上加强投资管控。

公开选聘二级公司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对二级公司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设置二级公司的治理结构,在组织制度上保证二级公司的规范运作。二级公司按月编报《运营状况报告》,公司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并形成《投资项目后评估报告》,形成了常态化的考核监督、目标管理和投资后评价工作,强化对二级公司运作的过程管控,以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同时,采取法律等手段,处置低效无效投资,防范投资减值风险,有效强化对股权投资的后续监督和管控。

公司定期开展由考核审计、投资管理、法律合规、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大监督活动”,对投资项目进行巡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举措,切实防范风险。

12.合同管理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程序》《合同法律审查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环节的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合同草案编制和控制、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及管理等。年度内,结合公司合同需要和“制度提升年活动”要求,修订升版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主要涉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三方面控制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印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重大经济合同由公司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并依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法律事务全方位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法律审查率达100%。

13.财务报告

在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

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表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财务报告分析方面,公司建立月度、季度相结合的经济运行和财务报告分析机制。月度分析会主要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生产运营、技术研发等重要事项以及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质量、盈利及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重点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次月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季度分析会重点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战略规划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措施、逐一解决,以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支撑信息,切实发挥财务的预警和引领作用。基于公司经济活动运行总体情况,财务资产部围绕营业收入转化、“两金”余额、项目收款质量及资金成本、股权激励解锁条件与年度考核指标对比等核心指标开展专项分析,深入挖掘财务层面问题深层次的根本原因,使公司领导、各部门、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充分了解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问题所在及应采取的措施。

14.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并升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和保密要求等相应的控制程序。

公司重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执行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重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公司已发布各类公告103项,其中定期报告4项,无一例补充或更正。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披露信息。2021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0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中,公司被评定为“B”等级。公司重视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共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3次,举办网上说明会2次,回复互动易咨询149项,并及时接听投资者来电并耐心回复咨询。公司重视董监高的履职能力提升。组织董监高等有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年度内已有5人次在合肥、贵州等地现场参加证券会议及知识培训,6人次参加了深交所、结算公司远程视频培训,确保董监高及相关业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监管政策。

公司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均由董事会办公室先行预审,确保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以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随时关注公共传媒(包括相关网站)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力求相关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15.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公司法律合规部系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指导子分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公司编制《风险管理手册》,升版《法律事务管理规定》《制度流程管理规定》《制度编制规范》《流程文档编制规范》《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三位一体”的合规和风控管理体制。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年”专项活动中,通过精简合并制度,规范简化流程,完善权限范围,进一步精简压缩相关制度,压缩率近25%。

公司开展年度风险数据库的收集与更新工作,形成《东华科技2021年风险数据库》。并进行风险评估,向中层干部和骨干员工征求四级风险评分,向公司领导征求三级风险评分。按照风险评分统计结果,进行公司风险重要性排序。在此基础上,完成编制重要、重大风险管理方案,明确各项风险的责任主体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现场合规管理指导工作,并进行项目普法宣贯,促进项目合规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公司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1%或利润总额的10%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面所列的财务报表的错报情形,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10%,但大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5%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标准:是指除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0万元,但未达到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不相关的舞弊;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民主决策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难免会出现一些制

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海外项目执行风险的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李立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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