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于2022年4月22日对隆利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隆利科技人员包括:隆利科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培训地点:深圳,隆利科技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2年4月22日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重要规则和新颁布的规则,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股份变动、违规案例等进行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小组相关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交流,并就参训人员关心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三、培训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相关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深刻理解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公司更好、更规范地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彭小勇 | 吕佳 |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2022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