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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向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自2021年12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1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五)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事项、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事项、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事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增加研发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九)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司使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参加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了解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时常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并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1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人自2021年12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

述职人:李向明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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