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审议议案43项,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2月4日 |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2月23日 |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4月14日 | 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5月 18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7月19日 |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 | 2021年7月29日 | 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8 |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8日 |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议案》 | |||
9 |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10 |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6日 |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 |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董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沈亮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俞科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倪佰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 | 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12月28日 | 1、《关于选举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报告期内,监事会无组织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
5、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认为 202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2021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除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合法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7、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8、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经核查,2021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2022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 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
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