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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开展规划项目建设,深度挖潜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生产电石22.54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6.48%;生产PVC 20.65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2.90%;生产E-PVC 3.4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8.93%;生产烧碱17.9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2.30%,主要原因是4×20000KVA电石炉关停,电石产量下降,PVC、烧碱产量均有所下滑。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5,584.43万元,较年初减少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780.15万元,较年初减少1.47%。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68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3.8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煤炭、大宗原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自备电厂供电成本及主要产品PVC、糊树脂、烧碱生产成本上升。二是电石炉关停后,劳务合同协解费用增加;对4*20000KVA电石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三是2021年度公司对4*20000KVA电石炉进行关停,外购电石量增加,电石价格上涨,使用成本上升。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董事会审慎研究、集体决策,审议了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关联交易、建设电石技改工程项目、关停电石炉、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等多类重大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分别就建设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转让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关停4×20000KVA内燃式电石炉、修订《公司章程》、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山宾馆、成立新能源管理部、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提供了专业而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分别就2020年度报告编制工作、2020年审计工作开展及2021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核销对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投资、核销应收款项、核销应付款项、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会计政策变更、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关停4×20000KVA内燃式电石炉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重点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分别就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0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就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就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关联交易、选举董事、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及时实施利润分配,依法合规对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披露,确保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落实。

(四)依法治企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职能,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关注公司法治建设推进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治运行机制,制度健全、机构职能明确,法治工作能够有效监督防范并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五)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重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控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经评价,公司内部活动控制有效。公司按照年度审计重点项目计划,开展了多项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按进度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所处行业、国内外市场环境及大宗商品价格等风险形势变化,重点对战略实施风险、安全环保健康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现金流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了风险防控,对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及应对、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等情况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评价。经评价,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管理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有效的。

(六)合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合规管理管理制度(试行)》等合规制度、组织体系建立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搭建合规信息化平台、发放诚信合规手册、开展合规培训、开展合规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权责明确、流程清晰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运行机制能够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2021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68个,除依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公司自愿披露了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运营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的说明和答复,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报告期内履行分红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后, 2021年6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243.23万元。近三年现金分红符合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2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创新发展理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存量资产经营。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根基;二是严格能耗指标管控和环保管理,推动绿色生产;三是加强采销市场、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控,优化效益提升。

2.抓好规划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30万吨电石技改项目的高标准落地,实现公司一体化产业链协同;二是推进新能源等其他项目规划建设。

3.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公司稳健运行。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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