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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1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2021年度,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最高余额为6.83亿元,日平均余额为6.24亿元,期末存款余额为

5.91亿元,未发生贷款事项,期末无贷款余额,交易均通过网上银行完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2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7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本外币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57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86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6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71
合 计100.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成了“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流动性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结算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

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承兑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业务均经由信贷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贷审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的提还款业务贷后管理事宜均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了及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研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资金部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按季度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部门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

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信贷业务方面,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困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项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帐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

三、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评估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0.73亿元,同业款项185.10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203.38亿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98亿元,实现利息收入29.5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7.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52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1.13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管理、信贷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评估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至2021年末,资本充足率15.65%,拆入资金比例0%,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50.01%,担保比例0.01%,自有固定资产比例0.07%。

(四)公司存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年度交易上限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1.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

根据财务公司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存款款利率范围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有四大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报告期内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最高存款余额年初存款本年存入本年支出年末存款存款利息收入
68,300.0047,900.50439,226.01428,073.5859,052.93958.92

2.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

根据财务公司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5 亿元。2021年度公司未向财务公司贷款。

(五)其他事项

2021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综述,截至2021年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制订了存款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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