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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集团授信的议案》
《关于向齐鲁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1年3月1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1年3月26日《关于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1年7月19日《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1年8月25日《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2021年10月28日《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1年11月29日《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2月16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圆满完成换届工作。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5次、列席董事会11次;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1次。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年完成监事会平稳换届,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的有关培训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在2021年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价格公允公平,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进行了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在相关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信息;2021年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2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行职责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运作;继续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通过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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