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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们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均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财务、法律、行业等领域的资深专家,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如下:

张文亮: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

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曾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主任,能源部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长,中央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其他企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柳向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原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被聘为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咨询专家、自治区党委法律咨询专家、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同时担任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助理、银川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银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宗文龙: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系主任。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独立董事,现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与会计等。其他企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3次,召开董事会7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文亮44003
宗文龙44003
柳向阳44003

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不断推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在任职期间,我们详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高管聘任、引进战投、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审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及薪酬调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作为公司第二届、第

三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各委员充分利用所具备的行业知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上述会议的独立董事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会议表决情况

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不断推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在任职期间,我们对公司的高管聘任、引进战投、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在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以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出具明确的意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均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的要求设立了专门的账户存放,并用于特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违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查阅公司相关资料,我们了解到:在我们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起始日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高管的聘任的事项,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料,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

的情形及被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自身的任职资格也进行了公开声明:均不存在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

任职期间,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和目前产能规模、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岗位职责、职业风险、工作能力及行业、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同意调整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与业务资格,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严格依据现行监管规则履行审计职责,并按照约定准时、保质的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0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9%,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所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133次,定期报告4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在公司经

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认真且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2年,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文亮 宗文龙 柳向阳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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