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杜越新 齐民 郑承刚 孔娜 夏渊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