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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亚雄)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郭亚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 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地出席了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受疫情反复影响,本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期和会议期间,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列席了2次公司股东大会。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的相关会议,积极审核相关提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之际,就自己关注的10个方面的事项,向公司和审计机构递交了书面的提示函,提醒审计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了持续关注,提出了建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2021第一次临时会议2021年1月14日1、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石油、铁路、船舶场馆、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石油、铁路、船舶场馆、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4月9日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14日1、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3、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8月26日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对公司发展战略建言

2021年,疫情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通过会谈、电话、视频会议、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疫情防控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 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 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更好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现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 guoyax@163.com。

2021年,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公司的高管人员、审计机构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郭亚雄)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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