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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787号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双杰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杰电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双杰电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4月27日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30元/股,共计发行139,534,883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6.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5,999,936.9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2月8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8,599.9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6,438.23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280.2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0.00
本年度使用金额56,438.2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441.97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肥”)拟在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1年3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与子公司双杰合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签约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电气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32102010010034298115,000.000.00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电气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7711012200003678410,000.000.00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电气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64200669310,000.000.00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电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1105018836000000366913,997.9996940.00
补充流动资金双杰电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9103007880168866666810,000.000.00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合肥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11010401600012870920.002,194.49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双杰合肥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81107010123020444990.00247.48
项目实施主体签约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合 计58,997. 9996942,441.97

注1: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的各银行账户已注销完毕;注2:“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合肥实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并严格按照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三方监管等合规合法性,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行为。

三、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运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项目备案情况环保批文
1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80,107.2148,599.99《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编号2020-340121-38-03-002834)《关于双杰电气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合环长环建〔2020〕13号)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不涉及不涉及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三)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03号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8,065.18万元。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2021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表一: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599.99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438.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438.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80,107.2148,599.9946,357.0646,357.0695.382022-6-30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81.1710,081.17100.002022-1-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0,107.2158,599.9956,438.2356,438.23----
超募资金投向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03号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8,065.1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暂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原定于2021年1月31日建设完成。自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该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物流时间有所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受到影响,设备采购涉及的资金结算也相应延后,从而“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基于以上原因,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原计划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实现该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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