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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子韵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洁泉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8次。 2021年度,东兴证券发表独立意见8次,具体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天津东皋膜资产及股权的处置进展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不利影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公司对天津东皋膜资产及股权的处置进展 (1)2019年度锂电池隔膜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连续走低,子公司天津东皋膜生产经营困难,连续亏损,天津东皋膜董事会研究于2020年1月17日决定停产。 (2)2021年12月3日,公司、天津东皋膜与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力”)签署了《关于收购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河北金力拟以其一定数量的股权置换天津东皋膜的全部股权及天津东皋膜全部债权人持有的债权。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不利影响 (1)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6,419.36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96,419.36万元,占比为65.8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24%;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8,911.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9%。 (2)公司已根据东皋膜停产的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并针对公司对东皋膜的担保责任进行了评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2年4月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子韵 于洁泉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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