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的规定,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6,642.0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间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金额 | 866,420,300.00 |
减:2018年募投项目支出 | 141,803,089.57 |
减:2019年募投项目支出 | 580,660,390.29 |
减: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 | 144,579,966.46 |
减: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 | 841,389.19 |
减:2019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 13,008.63 |
时间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减:2020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 5,001.42 |
减:2021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 1,280.00 |
加:2019年专户利息收入 | 1,053,924.74 |
加:2020年专户利息收入 | 222,113.5 |
加:2021年专户利息收入 | 846.90 |
加:与项目相关的履约保证金 | 206,811.90 |
加:非专户转入 | 445.00 |
减:余额退回非专户 | 316.4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名 | 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伊犁新源支行 | 伊力特 | 300603302920 0103124 | 已注销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 | 伊力特 | 307368010400 03388 | 已注销 |
3 | 中国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 伊犁第一坊古城风暴酒业有限公司 | 107675792952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6,642.03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已经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七、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伊力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伊力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伊力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6,420,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1,389.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7,884,835.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 否 | 463,000,000.00 | 457,936,756.74 | 457,936,756.74 | 818,281.03 | 458,843,405.97 | 906,649.23 | 100.02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 | 否 | 266,000,000.00 | 263,091,095.66 | 263,091,095.66 | 8,033.47 | 263,099,129.13 | 8,033.47 | 100.00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147,000,000.00 | 145,392,447.60 | 145,392,447.60 | 15,074.69 | 145,942,300.41 | 549,852.81 | 100.38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76,000,000.00 | 866,420,300.00 | 866,420,300.00 | 841,389.19 | 867,884,835.51 | 1,464,535.5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36.52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投项目实际所需投资金额,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