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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 或“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江龙船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8号”文核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87,8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2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87,800.00元。2017年1月10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0996035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0号”文核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49,8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4,999,996.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42,782.79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366,557,213.31元。2021年11月30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19400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报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08,287,8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09,493,420.44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83,220.5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88,940.17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9.2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59,716,021.2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366,557,213.31
减:募集资金置换支出32,880,482.50
减:2021年度募投项目支出74,105,740.8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5,031.1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259,716,021.20
其中: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1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1月1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备注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湾支行2102010123384000120.00已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2月1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备注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21620101233840001415,024,257.45活期账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222201012338400015100,059,085.80大额存单及 7天通知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支行44050164613800001185100,015,000.00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营业部811090101170137398540,026,840.00活期账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95508800187367005944,590,837.95活期账户
合计259,716,021.20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828.78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77.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4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9,828.787,828.78-7,966.47101.76%2018年07月01日1,399.974,609.28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1,000.003,000.0028.323,011.19100.37%2019年08月06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828.7810,828.7828.3210,977.66----1,399.974,609.2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10,828.7810,828.7828.3210,977.66----1,399.974,609.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扩建厂房已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大楼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使用了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12个月内,公司使用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99.21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1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节余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655.72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98.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98.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31,655.7231,655.725,698.625,698.6218.00%2024年3月28日
偿还银行贷款5,000.00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6,655.7236,655.7210,698.6210,698.62--------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36,655.7236,655.7210,698.6210,698.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尚未达到可以使用状态,暂不产生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期已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35,427,038.96元(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11940037 号)。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7,828.78-7,966.47101.76%2018年07月01日1,399.97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3,000.0028.323,011.19100.37%2019年08月06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828.7828.3210,977.66----1,399.9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2,784万元调整至13,100万元,其中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由29,784万元调整为10,100万元,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不做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额不变仍为10,828.78万元,其中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9,828.78万元调整为7,828.78万元,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扩建厂房已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大楼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有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兴专字[2022]22000610033号)《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江龙船艇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龙船艇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江龙船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资料,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与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涛 李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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