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2-2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7,744.01 | 17,744.01 | 2943.89 | 2022年5月 |
2 | 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4,707.25 | 14,707.25 | 3046.44 | 2023年3月 |
3 |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 14,672.98 | 14,672.98 | 1864.37 | 2023年5月 |
4 |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 | 7,675.76 | 7,675.76 | 709.81 | 2022年5月 |
5 | 运营储备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5142.49 | — |
合计 | 70,800.00 | 70,800.00 | 13,707.00 | —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 | 2022年5月 | 2023年5月 |
技术改造项目 | ||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 | 2022年5月 | 2023年5月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以及河南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跨区域采购、用工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5月,将募投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5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上述事项是结合客观环境、项目实施建设及统筹规划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翔宇医疗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