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2 年1月1日至 2022 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人民币6.00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执行。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的制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