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2020年不涉及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 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
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额 (增加“+”,减少“-”) | |
2021年度合并报表 | 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 | |
销售费用 | -5,049.03 | - |
营业成本 | 5,049.03 | - |
(三)公司2020 年不涉及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需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