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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合盛硅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同意公司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与公司有关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数详见下表“试运行产品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试运行产品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影响
固定资产13,865,669,678.2913,881,430,135.7615,760,457.47
递延所得税资产445,437,113.53441,496,999.16-3,940,114.37
资产总额30,314,163,368.2030,325,983,711.311,820,343.10
未分配利润7,392,872,703.017,404,693,046.1111,820,343.10
所有者权益10,689,900,474.9710,701,720,818.0711,820,343.10
营业收入3,275,925,372.283,318,174,887.6742,249,515.39
营业成本1,951,148,463.001,977,637,520.9226,489,057.92
所得税费用158,006,760.99161,946,875.363,940,114.37
净利润901,529,547.75913,349,890.8511,820,343.1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12,722,035.081,954,971,550.4742,249,515.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2,206,055.67928,695,113.5926,489,057.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2,953,730.53378,714,188.0015,760,457.4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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