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8291号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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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 008291号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连技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电连技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连技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电连技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829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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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电连技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电连技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电连技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电连技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林汉波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夏坤 |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0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31,6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66,02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65,572,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301,753.06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668,058.26元。
截止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71,079,310.3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5,439,130.84元;于2017年7月 25日起至2020 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5,884,588.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4,125,590.4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151,237,681.63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988,588,747.96元,差异162,648,933.67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17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至2019年1月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 第2页
2018年1月,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公司连同招商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已销户)。2021年1月,公司就新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同时注销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开设的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550880071950600116 | -- | -- | 已注销 |
专项报告 第3页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深圳东门支行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 10852000000291807 | 25,000.00 | -- | 已注销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 200000351107000117856793 | 71,187.43 | 85.58 | 活期(年定期)、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02268289 | 76,896.99 | 38,990.94 | 活期(年定期)、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 | 4425010000360968888 | 6,882.39 | -- | 已注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03040160000182051 | 6,000.00 | -- | 已注销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 | 20000556849310300000026 | -- | -- | 已注销 |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1025701021000458438 | --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 | 44250100003609886688 | -- | 14,554.27 | 活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35110700038927460 | -- | 59,591.06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87261841338 | -- | 1,901.92 | 活期 |
合 计 | -- | 185,966.81 | 115,123.77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5,966.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12.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2,38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107.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2,3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3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96,187.43 | 20,000.14 | 2,420.48 | 19,148.15 [注1] | 95.74% | 2022/12/31 | [注2] | [注2] | 否 | |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否 | 76,896.99 | 76,896.99 | 15,736.04 | 45,670.65 | 59.39% | 2022/12/31 | [注3] | [注3] | 否 | |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2,882.39 | 12,882.39 | 0.00 | 13,033.09 | 101.17% | 2020/7/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 是 | 0.00 | 82,383.00 | 9,256.04 | 9,256.04 | 11.24%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5,966.81 | 192,162.52 | 27,412.56 | 87,107.9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85,966.81 | 192,162.52 | 27,412.56 | 87,107.93 | - | - | - | - | - |
专项报告 第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各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原因及时间具体如下: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合肥连接器基地建设涉及的建设项目主要是汽车连接器等属于工业连接器,与以手机为主的消费电子类连接器在验证审核体系上有所不同,制作工艺及可靠性要求更为严格,验证周期也相对较长。因此,在形成量产产能周期是个渐进过程。结合签署募投项目变更及合肥高新区政府回收土地情况,预计无法在原规划时间内完成,公司将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基于5G的产品研发的增多,公司多个核心客户在多款5G产品研发端订单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增长,目前5G的投资多在研发端,随着5D产品加工模块化,高精度化的要求,对于产品流程的组装端的自动化要求迅速提升。因此,为了顺应5G逐渐深入后以毫米波芯片为主导的日益成熟的5G产业链的大估摸量产时间,以及深圳本部的产能提升和技改不断增加的需要,本着审慎的原则,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8日出具的《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62 号),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 13,543.9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8年 1月 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5,123.77万元,其中:(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000万元;(2)账户余额55,123.77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专项报告 第6页
[注1]: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2021年10月14日,合肥电连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上述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所对KN5-1 地块范围 120 亩土地进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1025 号),评估结果总计补偿返还9,494.5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该补偿款已相当于在建工程支出包含在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届时按协议规定返还后将继续用于合肥项目的投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返还2,437万元补偿款,项目累计投资额和投资进度也因此相应发生变化,特此说明;[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投资项目尚未全部竣工,暂时难以单独测算收益。[注3]: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办公平台和基础硬件软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82,383.00 | 9,256.04 | 9,256.04 | 11.24%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82,383.00 | 9,256.04 | 9,256.04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募投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1)变更原因:随着5G(主要为SUB -6GHz)建设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对微型射频连接器及互连系统产品在5G上的应用带来了新的要求,同时5G的研发及制造需要新的适应5G需求的场地配合。公司的主导产品的出货量随着营收的增长出现了稳定提升,客户群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公司本部的产能提升以及技改项目投资持续投入,在确保营收的不断成长、为5G时代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的同时,公司珠三角地区的产能紧张程度和扩产的紧迫程度更高,因此调整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按原计划实施的可行性,未来深圳连接器基地项目建设具有现实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5G战略的深入落地。 (2)决策程序: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2020年12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
专项报告 第8页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说明: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后,投资金额拟定由96,187.43万元调整至20,000.14万元,继续用于原项目的投资使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