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志庆(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建康、董事杨建良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刘志庆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4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通过 | ||
2021年4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5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8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1年10月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0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且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其他相关业务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的机构。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发现的问题予以评估与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运作,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配合,使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刘志庆 杨建良 黄建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