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将相关租赁费用在计入当期损益项目中列示,将应付租赁费在负债项目中列示,将一次性支付多个期间的租赁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无租赁业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不产生影响。
(二)运输成本列示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该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营业成本。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1、资产负债表
项目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744,007,520.67 | 779,327,461.96 | 35,319,941.29 |
销售费用 | 43,075,742.74 | 7,755,801.45 | -35,319,941.29 |
2、现金流量表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数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38,299,665.69 | 562,397,683.42 | 24,098,017.7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36,187.34 | 9,638,169.61 | -24,098,017.73 |
母公司报表:
1、资产负债表
项目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283,063,026.20 | 297,181,736.39 | 14,118,710.19 |
销售费用 | 17,196,517.05 | 3,077,806.86 | -14,118,710.19 |
2、现金流量表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数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366,022.23 | 177,765,828.52 | 10,399,806.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31,292.63 | 4,831,486.34 | -10,399,806.2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