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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

润的影响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乡塘区法院)送达的(2021)桂0107民初7374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我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特步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确认)未完项目改造(维修)费用

8223853.77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确认)违约金1644770.75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989471.15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本次一审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

1.确认标特步公司相对于南宁百货应承担的市建?世贸西城未完成项目改造(维修)费用为3508479.87元,应承担的违约金为701695.97元;

2.驳回南宁百货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98949元,由标特步公司负担32396元,由南宁百货负担66553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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