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韩建河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韩建河山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08,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714,8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876,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38,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9,019.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615,860.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8日“XYZH/2021BJAA1204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6,064,144.21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6,064,144.21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678,973.51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83,714,880.00 |
减:相关发行费用 | 7,099,019.53 |
募集资金净额 | 376,615,860.47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366,064,144.21 |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款(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286,064,144.21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7,257.25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0,678,973.51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公司及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中德证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
募集资金 |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 11050169830000001773 | 0.00 | 17,090.16 | 17,090.1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550880044091100303 | 7,099,663.45 | 22,452.50 | 7,122,115.95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410100249050416 | 3,452,052.81 | 87,714.59 | 3,539,767.40 |
合 计 | - | 10,551,716.26 | 127,257.25 | 10,678,973.5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606.4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599,405.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35,990.0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47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2年1月20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已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核对银行账单等方式,对韩建河山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韩建河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韩建河山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371.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06.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06.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项目 | 否 | 8,160.00 | 8,160.00 | 8,160.00 | 5,160.00 | 5,160.00 | -3,000.00 | 63.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河南商丘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2,500.00 | 12,000.00 | 12,000.00 | 8,290.03 | 8,290.03 | -3,709.97 | 69.08 | 2020年 | 755.40 | 是 | 否 |
北海诚德镍业 | 否 | 6,500.00 | 6,000.00 | 6,000.00 | 3,654.79 | 3,654.79 | -2,345.21 | 60.91 | 2020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1 | 否 |
北海诚德镍业132+180烧结脱硝EPC项目已于2020年结束,本年不涉及预计效益。
132+180 烧结脱硝EPC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640.00 | 11,501.59 | 11,501.59 | 11,501.59 | 11,501.59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8,800.00 | 37,661.59 | 37,661.59 | 28,606.41 | 28,606.41 | -9,055.1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超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