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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吉电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参与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原认缴规模为19.025亿元,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9亿元,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50万元。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9亿元,其中:吉电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

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3,000万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合伙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2号法定代表人:刘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N370R4T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产养殖;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港口经营;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合成纤维制造;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二)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47号法定代表人:王国力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8YDBG8U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力行业、热力行业、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充电服务。供电营业。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三)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8-1号法定代表人:邵连友注册资本:人民币760,449.411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671995651T经营范围:从事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科技开发,粉煤灰开发与利用,物业管理及中介服务;从事国内投资业务,房屋及设备出租、租赁,配、售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以下各项仅限分公司经营)从事道路运输,机械加工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经销,普通货物运输,石灰石粉、石膏生产、加工及销售,电力、热力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电力、热力运行维护检修的技术输出及技术咨询,热力工程设计及咨询,工业除盐水处理和销售,经电厂处理后的工业用水及中水销售,纯净水生产及销售,土石方工程,发电业务培训,房屋及设备出租、租赁,国内劳务派遣,二类机动车维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四)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10号法定代表人:梁华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72,63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51632434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代理记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五)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405房法定代表人:乔军平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LACH9R经营范围:海外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咨询,海外综合能源市场的开发、投资、运营和咨询,海外创新性、先导性核电应用技术和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引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六)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8层3单元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层3单元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

法定代表人:冯建清注册资本:人民币447,713.1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659N经营范围:投资境外、境内矿山、铝业、电站及与之配套的铁路、公路、港口相关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七)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15幢1-1

法定代表人:石四存注册资本:人民币388,683.20135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65R28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源的开发与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承包电力设施安装、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网及热网项目建设、经营,制冷工程设备生产、安装及运营,热力系统设备生产、安装及运营;供水厂配套管线和配套设施的生产、安装及运营管理;工业及生活用水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水暖器材生产、安装及销售,电能配套设备的生产、销售,电力相关技术的科研开发,电力相关业务的咨询与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电营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八)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法定代表人:胡建东注册资本:人民币261,716.419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1887755经营范围: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自

产产品;电力企业内部电力人员技能培训;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待取得相关建筑业资质后开展经营业务);招投标代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及应用;煤炭经销;电力及相关业务的科技开发与咨询服务;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管理;电力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设备、装置、检测仪器及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出口和自有技术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投标工程;对外派遣境外工程及境外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所需的劳务人员;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股40.2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九)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法定代表人:林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93,96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599164131D经营范围:发电、煤炭、煤化工、矿业、建材、多晶硅、碳素阳极项目投资,化工产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粉煤灰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房屋、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持股67.9401%,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0599%。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十)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3303室

法定代表人:刘兴义

注册资本:人民币84,416.73120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5884

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供电服务。

股东情况: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0.20%股权,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国家电投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9楼

法定代表人:邢连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665,604.3069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94144872L

经营范围:电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电力工程的建设监理、招投标,

电能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电能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销售,电力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电力燃料的销售,实业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环境保护工程、粉煤灰的开发与利用。煤炭的销售及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9155%,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0845%。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是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0.20%股权,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16号新能源大厦1801室法定代表人:孙贵根注册资本:35,5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75412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天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法定代表人:钱智民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照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450512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中电投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国家电投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

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投资方向:氢能、储能等新兴能源项目基金规模:原认缴规模19.025亿元,其中,国家电投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9亿元,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50万元。本次扩募新增认缴规模9亿元,扩募后认缴规模28.025亿元

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经营期限为自202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成立时间)起10年,其中前6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

(二)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拟定)

《合伙协议》条款尚未最终确定、协议尚未签署。目前拟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基金名称: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基金规模:原认缴规模19.025亿元,本次扩募新增认缴规模9亿元,扩

募后认缴规模28.025亿元。

3. 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 基金出资方式:认缴制。

5. 存续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成

立时间)起10年,其中前6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到期可延长2年。

6.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8.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有限合伙人:扩募名单中所有LP,包括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

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

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0.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3日基金成立,11月11日完成基金备案。

11. 新合伙协议生效日:以新合伙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12. 合伙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合伙企

业的名义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

13. 投资决策机制:投委会会议须由五名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所做决议需经

参与表决委员4/5及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14. 运作方式:基金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母基金层面的直投,主要是国

家电投集团战略安排战略性项目和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另一种是成立专项子基金,投资于国家电投集团内、外部优质科技研发项目。

15. 投资方向及退出方式:科创基金重点关注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

信息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投资标准为“较为成熟、易于推广、回报预期明确”,原则上不投资周期长、金额大、回报不明的项目。

16. 信息披露方式:每年向合伙人发送科创基金年度报告。

17. 管理费及执行事务费:科创基金年管理费用为实缴金额的0.9%。

18. 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投资项目收入,按照出资比例向所有投资人分配直

到取得本金及基本收益(年化6-8%)后,若还有剩余,基金管理人将收取20%的收益分成,其余80%按比例再分配给所有投资人。

19.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

比例分担。

20. 会计核算:普通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的住所(或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依

据中国法律确定并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的其它地方)以财务账簿或财务记录的形式保留,或令他人保留合伙企业所有交易的完整、准确的账目,并且该等账目应在发生后保留至少两年或中国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更长的时间。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年度应为自然年度;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 12月

31日。普通合伙人应聘请一家有执业资格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企业截至每财务年度末的账簿和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扩募,并与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不超过9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拟参与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原认缴规模为19.025亿元,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9亿元,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50万元。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9亿元,其中:

吉电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3,000万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律程序,董事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发生的必要性

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可以有效利用现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其他投资方设立基金助力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步伐。

3.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

为,也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齐百钢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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