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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希荻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议案八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

议案九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19

附件1: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

附件2: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8

附件3: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1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14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

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十七、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TAO HAI(陶海)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签到、领取会议资料,并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后,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深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针对2021年度工作内容,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针对2021年度工作内容,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请见附件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2:《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事项,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3:《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829,688.00元,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要业务为开展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处于产业链的上游。集成电路具有产品换代节奏快、技术含量高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加速发展,新的市场参与者不断涌入,市场竞争同步加剧,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欧美一线厂商普遍具有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为强大的资金实力,能够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带动行业前沿技术革新,并保持其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同时,随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行业内公司对人才需求日益加大,企业对核心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研发技术人才缺口日益凸显,优秀技术人才获取成本持续提升。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等模拟集成电路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终端,需要紧密结合客户的具体应用场景及应用诉求,有针对性地为其定义并开发满足实际性能需求的产品,因此需要持续进行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并及时将研发及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

(二)公司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涵盖 DC/DC 芯片、超级快充芯片、锂电池快充芯片、端口保护和信号切换芯片等,目前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Fabless模式,在芯片产品的研发完成后,将研发成果即集成电路产品布图交付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和封测厂,分别委托其进行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再将芯片成品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销售给下游客户。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开拓市场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46,295.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738,291.1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829,688.00元。公司所处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同时持续拓展新的产品线,以保证竞争优势;同时随着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大。考虑到上述原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投入大、资金需求量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薪酬标准

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时间
TAO HAI董事长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董事长按月发放
唐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按月发放
DAVID NAM INGYU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CEO、总经理按月发放
范俊董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研发总监按月发放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时间
郝跃国董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工程总监按月发放
杨松楠董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先进技术研究总监按月发放
徐克美独立董事10(含税)-按季度发放
姚欢庆独立董事10(含税)-按季度发放
黄澄清独立董事15(含税)-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薪酬标准

2022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详见下表: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时间
周紫慧监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法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按月发放
李家毅监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版图工程师按月发放
董映萍职工代表监事按行政职务领取薪酬版图工程师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经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查,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预计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额8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银行保函、国内外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额6亿元人民币的美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也可在上述担保单位和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尚未签订。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希荻微

公司名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4日
董事TAO HAI(陶海)
股本情况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0001,300股普通股
住所香港中环孖沙街12-18号金银商业大厦8楼
主营业务及与广东希荻微主营业务的关系产品的物流、采购和销售等,系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权结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26,251.82
负债总额19,607.54
其中,银行贷款4.39
流动负债总额19,573.81
资产负债率74.69%
净资产6,644.29
营业收入42,535.67
净利润1,88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80.58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融资和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等),其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1.04%和0.7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0万元(不含本次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深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902,080.8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68%;实现净利润25,646,295.3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51.8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为482,198,485.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9%,公司的总资产为639,359,674.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8%。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授予NAM DAVID INGYUN超过股本总额1%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授予RUI LIU超过股本总额1%股票期权的议案》2021/2/8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确认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终止<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的议案》》 3、《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3/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3、《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和未弥补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021/4/12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9、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0、《关于上市后适用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就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的议案》

15、《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信息披露

违规或未履行承诺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17、《关于审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IPO财务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审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19、《关于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上市联席保荐人暨主承销商的议案》20、《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发行上市专项审计师的议案》

21、《关于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发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22、《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22、《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5/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在海口开设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2021/6/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021/6/8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9、《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增资的议案》2021/6/26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1/6/2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合营公司的议案》2021/6/2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成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1/8/2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IPO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议案》2021/9/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3、《关于召开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9/2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韩国全资孙公司的议案》2021/10/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2021/12/16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2021/12/29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14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力争业绩增长,使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重要事项的审议、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推动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迈向新台阶。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2: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决议内容召开时间
第一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21/2/8
第一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关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1/2/19
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关于确认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3/18
第一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1、《关于审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IPO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2021/4/12
第一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1、《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2021/6/8
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一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IPO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议案》2021/9/8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继续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3: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节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决算以普华永道中天(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合并范围包括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Halo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Halo Microelectronics(Singapore) PTE. Ltd、上海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成都希荻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1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节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290.21万元,同比增长102.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56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33.95万元。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46,290.2122,838.86102.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万元)2,564.63-14,487.25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万元)1,533.95-5,886.5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346.12-1,998.48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4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4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8%-61.63%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24.58%18.58%增加6.00个百分点

一、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695,352.2756,729,984.79-37.08%
交易性金融资产315,491,357.00320,938,395.07-1.70%
应收账款36,024,349.4156,847,840.56-36.63%
预付账款25,598,985.3125,129,792.871.87%
其他应收款7,973,531.89291,640.162,634.03%
存货94,964,917.3319,178,406.38395.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1,198,520.55-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9,990,161.332,723,588.03266.80%
流动资产合计576,937,175.09481,839,647.8619.74%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10,729,892.64-不适用
固定资产13,934,568.905,970,227.29133.40%
无形资产23,007,390.9711,549,585.9799.21%
长期待摊费用3,128,475.701,612,811.1093.98%
递延所得税资产9,740,871.04-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1,881,299.98975,281.849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62,422,499.2320,107,906.20210.44%
资产总计639,359,674.32501,947,554.0627.38%

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主要资产构成情况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2,103.46万元,主要为投资现金流变动影响;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2,082.35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768.19万元,主要系因业务开展需要支付保证金所致;

4.存货:存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7,578.65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影响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726.66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上市中介预付了IPO发行费用;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5,119.85万元,主要系债权投资将于一年内到期而转化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7.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796.43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工程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8.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072.99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9.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145.7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软件使用权投入增加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51.5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使用权资产改良增加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

974.09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等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90.60万元,主要系公司因租赁资产支付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

二、报告期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7,684.77119,631.9615.09%
应付账款24,003,012.113,291,481.83629.25%
合同负债-1,389.80-100.00%
应付职工薪酬36,219,172.6325,092,690.0544.34%
应交税费9,541,714.021,247,285.75665.00%
其他应付款12,327,454.997,786,233.1758.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567,606.664,739,646.57249.55%
其他流动负债368,406.59118,769.04210.19%
流动负债合计99,165,051.7742,397,128.17133.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6,381,380.904,422,007.6344.31%
租赁负债6,028,899.23-不适用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5,585,856.6846,439,518.37-1.84%
非流动负债合计57,996,136.8150,861,526.0014.03%
负债合计157,161,188.5893,258,654.1768.52%

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2,071.15万元,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应付供应商封装测试费和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112.65万

元,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829.44万元,主要系本年应交增值税与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4.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454.12万元,主要系应付设备采购款及专业服务费增加影响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182.80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软件使用权费及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增加影响所致;

6.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95.94万元,主要系应付软件使用权费增加影响所致;

7.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602.89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租赁负债。

三、报告期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变动幅度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
资本公积173,838,517.84124,641,937.8339.47%
其他综合亏损-4,761,624.85-3,428,335.32不适用
盈余公积1,647,743.11-不适用
累计亏损-48,526,150.36-72,524,702.62不适用
股东权益合计482,198,485.74408,688,899.8917.99%

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股东权益说明如下:

1.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4,919.66万元,主要系股东注入资本,出资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以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而相应调整其他资本公积所致;

2.其他综合亏损:资本公积本期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减少133.33万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所致。

四、报告期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增减变动幅度
一、营业收入462,902,080.89228,388,613.93102.68%
减:营业成本-212,907,888.23-119,996,301.0577.43%
税金及附加-174,292.02-44,543.76291.28%
销售费用-24,300,691.93-26,502,267.00-8.31%
管理费用-57,719,871.60-45,908,569.6525.73%
研发费用-149,732,561.77-181,424,104.41-17.47%
财务费用-3,645,840.00-3,911,845.97-6.80%
加:其他收益3,751,297.721,812,123.04107.01%
投资收益7,096,198.392,630,938.50169.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19,460.771,285,290.14-140.42%
信用减值损失116,981.65-186,072.3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1,331,420.11-1,002,923.96不适用
二、营业利润/(亏损)23,534,532.22-144,859,662.56不适用
加:营业外收入16,373.84-不适用
减:营业外支出-1,276.94-12,804.90-90.03%
三、利润/(亏损)总额23,549,629.12-144,872,467.46不适用
减:所得税费用2,096,666.25-不适用
四、净利润/(亏损)25,646,295.37-144,872,467.46不适用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亏损)25,646,295.37-144,872,467.46不适用
终止经营净亏损---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646,295.37-144,872,467.46不适用
少数股东损益---

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经营情况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加23,451.35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品牌客户合作,主要客户采购规模持续提升,同时新增品牌客户,带动公司收入快速增长;

2.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增加9,291.16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减少220.16万元,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增加1,181.13万元,主要系主要系管理人员、人力成本以及专业机构咨询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减少3,169.15万元,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6.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减少26.60万元,主要系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五、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8,716,305.10214,733,115.48132.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5,255,067.24234,717,946.258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61,237.86-19,984,830.77不适用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5,135,255.14479,720,525.05-23.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0,060,055.56716,114,459.08-39.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24,800.42-236,393,934.03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00,000.00341,350,000.00-9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63,904.9349,318,384.75-69.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3,904.93292,031,615.25-102.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007,165.03-3,466,329.49-不适用
五、现金净增加额-21,034,632.5232,186,520.96-165.35%

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现金流量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344.61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整体产销规模持续增长,且产品的综合毛利率较高,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7,146.91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和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0,059.55万元,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六、报告期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
流动比率(倍)5.8211.36-48.77%
速动比率(倍)3.9910.26-61.1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9.874.57115.97%
存货周转率(次/期)3.564.41-19.27%
资产负债率24.58%18.58%增加6.00个百分点
息税前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746.79-13,967.66不适用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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