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5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南洋5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冷明权、宋华、谢庄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高级顾问、海南光华集团公司高级执行总裁、海南椰岛,第一投资,美兰机场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海口仲裁委仲裁员,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法务总监、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冷明权、宋华、谢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冷明权 | 7 | 7 | 0 | 0 | 否 | 0 |
宋华 | 7 | 7 | 0 | 0 | 否 | 0 |
谢庄 | 7 | 7 | 0 | 0 | 否 | 0 |
2021年度独立董事冷明权、宋华、谢庄已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冷明权、宋华、谢庄对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 同意 |
2021年6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出售海南蕉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议案 | 同意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冷明权、宋华、谢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