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4)。
二、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