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天顺风能(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聘任金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依先生简历如下: 金依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师范 大学国际商学院,学士学位。曾就职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洪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金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电话:0512-81607016 传真:0512-53598666 邮箱:jinyi@tatinmetal.com.cn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3 日 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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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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