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