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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2-16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西部创业 | 股票代码 | 00055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国廷 | 紫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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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传真 | 0951-3975696 | 0951-3975696 |
电话 | 0951-3975696、0951-3975583 | 0951-3975696、0951-3975583 |
电子信箱 | -- |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和葡萄酒销售,概况如下:
1.铁路运输业务:公司铁路运输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的大型煤矿、化工和电力企业等,主要运输货物为煤炭,当前运营里程300公里,包括自有铁路和客户专用铁路两部分。营业收入来源于运费、杂费、代维代管费。
2.供应链服务业务: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依托铁路为客户办理全程物流服务,协调外煤进宁,进行铁路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管理,开展集装箱公铁多式联运。
3.葡萄酒业务:公司葡萄酒业务的主要产品为“银广夏”和“詹姆斯酿”牌系列干红、干白、桃红葡萄酒、白兰地及蒸馏酒,均以自产酿酒葡萄为原料,委托加工而成。葡萄酒的销售以直接对外销售为主,代理商销售和网络销售为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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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 | 5,770,247,867.30 | 5,472,298,346.83 | 5.44% | 5,282,229,73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76,686,665.95 | 5,147,245,907.90 | 4.46% | 4,974,694,631.35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 | 1,236,622,448.99 | 895,854,770.14 | 38.04% | 799,911,22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5,674,486.79 | 171,683,451.02 | 31.45% | 44,792,37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9,299,785.01 | 183,391,478.60 | 30.49% | 150,181,875.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340,236.90 | 172,193,637.47 | 29.70% | 173,056,016.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47 | 0.1177 | 31.44% | 0.03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47 | 0.1177 | 31.44% | 0.03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9% | 3.39% | 0.90% | 0.90%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73,894,541.20 | 271,901,658.88 | 257,991,793.91 | 432,834,455.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168,453.17 | 91,625,471.73 | 44,987,334.15 | 29,893,227.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992,417.63 | 78,536,270.71 | 46,520,597.06 | 52,250,499.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36,649.87 | 112,590,804.81 | 45,119,504.23 | -15,206,722.0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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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8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7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9.47% | 429,820,178 | 0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92% | 217,600,073 | 0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90% | 71,526,908 | 0 |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 | 0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 | 0 | |||||||||
郑毅仁 | 境内自然人 | 0.39% | 5,645,000 | 0 | |||||||||
郑慧霞 | 境内自然人 | 0.39% | 5,640,000 | 0 | |||||||||
何玉 | 境内自然人 | 0.33% | 4,840,700 | 0 | |||||||||
杜瑞萍 | 境内自然人 | 0.32% | 4,680,044 | 0 | |||||||||
詹爱棉 | 境内自然人 | 0.25% | 3,606,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何玉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1,098,900股股份;杜瑞萍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4,680,044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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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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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西部创业诉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葡萄酒原酒销售及加工合同纠纷案 | 30.43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6)宁0106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西部创业与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原酒销售加工合同》;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西部创业货款、贴标费、包装材料损及违约金共计30.43万元;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对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 2017年5月22日,公司向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尚在执行阶段。 | 2017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72) |
2019年08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
大古物流诉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 | 599.12 | 否 | -- | 银川中院(2017)宁01民初74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 | 大古物流已于2018年5月2日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 | 2017年11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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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煤炭贸易纠纷案 | 580.38万元并支付利息10万元,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50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退还预付货款240.38万元;如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任意一笔款项未足额支付,需向大古物流支付利息18.74万元、律师费9.28万元,大古物流有权对剩下全部货款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回46.96万元。 |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
2018年08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2) | ||||||
2019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 ||||||
大古物流诉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 | 479.95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7)宁0106民初7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古物流支付煤炭款、利息合计476.77万元,并以437.9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2日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2.29万元,由大古物流负担0.22万元,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负担2.07 | 大古物流已于2018年6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在执行阶段。 | 2017年11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2018年02月0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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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 ||||||
西部创业诉黄居彬、黄举天合同纠纷案 | 340 | 否 | -- | 2019年4月25日,金凤区法院(2019)宁0106民初39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居彬、黄举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340万元及违约金35.98万元;案件受理费1.88万元由黄居彬、黄举天负担。2019年5月7日,金凤区法院以公告方式向黄居彬、黄举天送达民事判决书。在规定期限内,黄居彬、黄举天未提出上诉。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11月27日,金凤区法院向公司送达系列《执行裁定》并终结执行程序:冻结黄居彬、黄举天在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价值381.89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2年;查封、冻结黄举天名下位于唐山市北区缸窑街道办事处建华小区三益里金域蓝湾204-19、204-1-804房屋的产权产籍及土地使用权(但这两处房屋已被抵押,无法处置),冻结期限为3年。与此同时,金凤区法院已将黄居彬、黄举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2021年9月,经公司申请,金凤区法院续行冻结黄居彬、黄举天在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价值381.89万元的股 | 2019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9) |
2019年08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
2019年10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47) | ||||||
2020年03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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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同时冻结了黄举天住房公积金账户。 | 2021年10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 037) | |||||
宁东铁路诉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923.49 | 否 | -- | 2020年1月8日兴庆区法院(2019)民初1675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宁东铁路停车服务费、违约金合计841.95万元;宁东铁路对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199辆自备车享有留置权,有权对上述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拖欠款项内优先受偿。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9月25日银川中院(2020)宁01民终10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根据宁东铁路强制执行申请及调解协议,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20日将118辆自备车472万元处置款支付至宁东铁路指定账户。剩余81辆自备车的处置,宁东铁路已向兴庆区法院提交留置动产评估拍卖申请书。 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就81辆自备车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向银川中院递交起诉书。2021年8月银川中院(2021)宁01民撤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自治区 | 2020年03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6) | ||||||
2020年08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36) | ||||||
2020年10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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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提起上诉,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应诉案件通知书》,定于2022年5月9日开庭审理。 | 号:2020-043) | ||||||
2021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3) | ||||||
2021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
大古物流诉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纠纷案 | 410.8 | 否 | 因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大古物流于2021年2月向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371.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9.30万元。 | 2021年6月28日,在金凤区法院调解下,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大古物流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 | 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未执行调解协议,大古物流于2021年9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21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2021年10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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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大古物流可就未履行金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再支付违约金15万元。 | 告"(公告编号:2021- 037) | ||||||
北京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西部创业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 233.78 | 否 | -- | 2019年10月,北京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西部创业作为北京尼阿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为由,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部创业对北京尼阿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农商行的185万元债务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9月25日,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2020)京0108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北京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2021)京01民终28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北京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 | -- | 2020年10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3) |
2021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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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维持原判。 | |||||||
卢洲洋诉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转让纠纷案 | 201.53 | 否 | 因借款合同纠纷,卢洲洋于2020年5月将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西部创业诉至兴庆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201.53万元,判令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判决结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21年12月6日银川中院(2021)宁01民终232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卢洲洋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赔偿受理费及公告费用2.32万元,由上诉人卢洲洋负担。 | -- | 2021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8) |
2021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
卢洲洋申请追加西部创业为银川广夏旅行社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案 | 77.93 | 否 | 2020年12月,卢洲洋向兴庆区法院申请追加西部创业为银川广夏旅行社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2021年1月6日,西部创业向兴庆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卢洲洋申请。 | 2021年1月18日,兴庆区法院(2021)年宁0104执异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卢洲洋追回西创业为被执行人申请。 | -- | 2021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8) |
2021年10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卢洲洋诉 | 922.57 | 否 | 因借款合同纠纷,卢洲洋于 | -- | -- | 2021年 | 《证券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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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2021年4月向兴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922.57万元,判令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 10月29日 | 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宁东铁路诉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线路维护、线路租赁、货场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 161.14 | 否 | 因专用线委托维护和货场、土地、线路租赁合同纠纷,宁东铁路于2021年6月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线路租赁合同》,并支付线路维护费及租金共计161.14万元。 | 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银川中院做出(2021)宁01民初字1283号、1284号、1285号、1286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双方签订的《线路租赁合同》《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判令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宁东铁路线路维护费65.31万元、线路租赁费21.79万元、货场租赁费63.77万元、土地租赁费及违约金10.27万元,并将租赁标的返还宁东铁路。 | 2021年12月24日银川中院作出系列执行裁定: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021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2021年10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
卢洲洋诉 | 145.94 | 否 | 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 | -- | -- | 2022年 | 巨潮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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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责任纠纷案 | 兴庆区法院传票,卢洲洋诉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责任纠纷案,公司被列为第三人,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 04月28日 | "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
宁东铁路诉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304.88 | 否 | 2021年11月25日,宁东铁路因《集装箱联合运输服务及货场租用协议》纠纷,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04.88万元。2021年12月15日灵武市法院(2021)宁0181民初5912号《民事裁定书》:因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2021年12月20日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灵武市法院裁定。2022年1月27日银川中院(2021)宁01号民终5456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灵武市法院裁定,指定由其受理立案。宁东铁路再次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延期开庭审理。 | -- | --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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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情况
1.葡萄种植基地租赁事项
经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销售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葡萄种植基地合作框架合同书》及《葡萄种植基地承租合同书》,将葡萄种植基地通过整体打包方式出租给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并与其开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合作。葡萄种植基地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合计为4,500万元。2021年租金500万元已收到。
有关葡萄种植基地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7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对外出租葡萄种植基地暨签署合作框架合同及承租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5月4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事项
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世纪大饭店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公开招租,经网络竞价,确定青铜峡市中源铝材有限公司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10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285.48万元。首期租赁费120.50万元已收到;2021年11月1日收到预付未来6个月租金120.5万元。
有关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0年5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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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7月15日“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三)其他重大事项
1.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获悉股东宁国运与宁夏煤业正在筹划部分股权转让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
2.增资入股南部铁路事项
2021年2月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亿元增资入股南部铁路,共同建设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就增资入股事宜签署协议。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事项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 | 2021年1月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增资入股南部铁路事项 | 2021年2月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增资入股南部铁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四)子公司重大事项
1.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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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与宁国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宁东铁路将其所持太中银铁路17,000万元股权以1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国运。宁东铁路同意宁国运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对应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全额支付至宁东铁路指定收款账户。在宁国运付款的同时履行太中银铁路对应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报告期内,该事项无新进展。
2.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经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古物流以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对大古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2020年1月2日,大古物流就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3.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酒庄公司对销售公司和世纪大饭店进行吸收合并。2021年9月1日吸收合并工作实施完毕,销售公司和世纪大饭店已依法注销,酒庄公司已取得银川市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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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事项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 ||
2019年04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 |
2019年12月2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 |
2020年0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 2019年10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
2019年12月3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 |
2020年0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11月1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 |
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 2021年06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
2021年09月0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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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