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
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