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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

关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一线成型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针对一线成型设备拟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或“融资租赁担保”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0,000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

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等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0,000元的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提高目标

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同时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65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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