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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本次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9人,代表股份225,45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98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9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9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9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5000%;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5,4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9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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