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资产核销的情况
(一)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2021年因公司建设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旧设备和厂房需要更新改造,造成资产报废3,112.34万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二)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账面余额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固定资产 | 3,112.34 | 3,112.34 | 相关旧设备和厂房需要更新改造 |
合计 | 3,112.34 | 3,112.34 | - |
(三)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核销共计3,112.34万元,影响2021年损益,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