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亮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
备查文件目录 | 一、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公司/公司/长鸿高科/本企业 | 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子公司 | 指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 |
TPE/TPR | 指 | 热塑性弹性体/热塑性橡胶,是一种具有橡胶的高弹性、高强度,又具有塑料的可注塑加工特征的高分子材料 |
TPES | 指 | TPE的一类,是丁二烯或者异戊二烯和苯乙烯的嵌段共聚物,又称为苯乙烯系嵌段共聚物 |
SBS | 指 |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是TPES中消费量最大、应用较广的一个品种,俗称“溶液丁苯橡胶” |
SEBS | 指 | 氢化SBS,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IS | 指 | 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EPS | 指 | 氢化SIS,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型嵌段共聚物 |
PBAT | 指 | 己二酸丁二醇酯和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共聚物,属于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 |
PBS | 指 |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
PBT | 指 | 对苯二甲酸与1,4-丁二醇的缩聚物 |
BDO | 指 | 1,4-丁二醇 |
PTA | 指 | 对苯二甲酸 |
AA | 指 | 己二酸 |
长高投资 | 指 | 公司股东,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鸿投资 | 指 | 公司股东,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定鸿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盛峰石 | 指 | 公司股东,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壳牌 | 指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科元精化 | 指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
恒逸物流 | 指 |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鸿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nghong Polyme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向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白骅 | 陈浩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电话 | 0574-55222087 | 0574-55222087 |
传真 | 0574-55009799 | 0574-55009799 |
电子信箱 | bh@kygroup.ltd | chenhao@kygroup.ltd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2年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宁波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98号2幢1号3楼”,2017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803 |
公司网址 | www.changhongpolymer.com |
电子信箱 | bh@kygroup.lt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鸿高科 | 605008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 |
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春波、陈小红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樊友彪、郭中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733,337,309.21 | 1,297,282,783.14 | 33.61 | 1,157,333,09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38.67 | 215,174,57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9,452,283.99 | 269,719,676.28 | -26.05 | 210,355,444.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1,373.28 | 52,613,605.54 | -216.61 | 175,824,303.06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22,924,885.33 | 1,752,652,704.14 | 4.01 | 1,005,555,055.25 |
总资产 | 3,420,325,637.27 | 2,281,624,358.95 | 49.91 | 1,325,763,685.2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9 | -40.82 | 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9 | -40.82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4 | -29.55 | 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0 | 23.12 | 减少12.72个百分点 | 23.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2 | 20.67 | 减少9.45个百分点 | 23.4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2021年新增贸易收入3.11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资产报废等因素影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为应收账款增加及子公司投产备货所致。总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子公司长鸿生物PBAT一期首次项目建成导致总资产增加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2020年发行新股及2021年净利润相较2020年下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9,196,619.36 | 385,971,214.49 | 531,365,397.19 | 426,804,07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017,455.95 | 25,623,056.17 | 77,372,590.72 | 23,969,866.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370,795.78 | 22,830,814.99 | 71,615,656.19 | 47,635,017.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116,183.74 | 135,623,546.89 | -129,384,286.16 | 20,525,549.7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123,384.15 | -6,972,497.84 | 1,811,251.1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07,762.71 | 61,202,326.45 | 3,133,008.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6,859.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961.05 | -10,608,938.70 | 725,310.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53,408.35 | 11,714,021.49 | 850,435.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469,314.55 | 31,906,868.42 | 4,819,134.5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803,164.52 | 124,346,945.51 | -21,456,219.01 | - |
合计 | 345,803,164.52 | 124,346,945.51 | -221,456,219.01 | -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面对国内经济需求收缩、预期减弱,疫情反复冲击及外部环境复杂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以“产品质量高端化、产品生产多元化、产品销售终端化”的核心目标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踔厉奋发,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控管理,持续促进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努力降低相关不利因素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含贸易收入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主营业务成本10.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79%,实现净利润1.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为1.9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包含1、2020年子公司获得政府扶持资金5171万元;2、罐组改造及后处理改造项目导致资产报废损失3112万元;3、由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导致蒸汽价格单价上升影响利润2588万元;4、研发投入增加1600万元;5、子公司PBAT项目建设及投产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剔除以上因素,2021年净利润水平与2020年相当。
(一)热塑性弹性体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全年保持高开工率,生产SBS产品97,775.78吨,生产SEBS产品16,882.93吨,生产SIS产品172.57吨,生产SEPS产品3,979.34吨。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上涨,2021年TPES产品价格亦呈波动上升走势,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因此2021年TPES产品的利润水平相较于去年有所下降。
资料来源:卓创资讯
资料来源:卓创资讯
长期来看,由于“炼化一体”新增装置释放,未来热塑性弹性体的主要原材料丁二烯、苯乙烯价格将保持低位运行为主,原材料价格的影响将趋于减弱,TPES产品的利润水平将主要取决于市场供需。TPES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新材料产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TPES凭借优良的特性,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对传统材料的替代范围越来越大,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沥青改性、汽车制造、建筑工程、电子产品、铺装材料、医疗卫生等领域,而且TPES在高速列车制造和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应用也开始崭露头角。同时由于TPES产品具有无毒安全无味,触感舒适的特点,在玩具、地面铺装材料等行业的产品应用中,应用比重将不断增加。
(二)全生物降解塑料项目进展情况
PBAT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之一,“禁塑令”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
根据IHS 统计,我国年均废弃塑料总量在4200万吨,其中包装领域占比达到59%。大量废弃塑料直接进入环境,在海洋垃圾中,塑料垃圾占比高达80%。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在2025年,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零售餐饮、农用地膜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应用和处置。中央数度发文,彰显表明了我国政府在治理塑料污染方面的决心。2020年10月27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定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项目分二期进行,每期30万吨/年,总建设周期5年,第一期首次先行建设12万吨/年生产线,目前一期首次项目已于2021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并经过几个月的生产调试,于12月生产出合格产品,2021年实现营收1,162万元。
2021年以来,受下游氨纶和PBAT强劲需求带动,BDO(1,4-丁二醇)价格居高不下,使可降解材料的价格大幅高于聚乙烯等传统塑料,提升了可降解材料大范围推广的难度,导致当前可降解塑料市场需求不足,公司基于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装置柔性化具有通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安排生产,当前正在生产PBT。PBT是由对苯二甲酸和1,4-丁二醇缩聚制成的聚酯,是重要的热塑性聚酯,五大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高耐热性、韧性、耐疲劳性、自润滑性、低摩擦系数、耐候性、吸水率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电器元件,纺丝,光纤等,市场需求广阔。图表1:PBT消费量
图表2:BDO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卓创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从长期看,正因为BDO价格高涨,最近新增规划产能井喷,据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统计,BDO现有产能为217.5万吨,在建、拟建的产能达到900万吨。在大量的产能投产后,BDO价格将会回落到正常水平。
图表3:聚乙烯期货价格
资料来源:金投网
图表4:PBAT价格
(元/吨) |
资料来源:卓创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短期来看,可降解材料的推广动力来自于政策面;长期来看,可降解材料的推广动力来自于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大规模生产带来的综合成本的降低。公司将充分发挥装置可柔性化生产的优势,根据可降解塑料政策推进力度、市场供需情况及利润水平,灵活调整产品结构。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TPES行业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相对不平衡,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热塑性弹性体产业相对成熟,占据着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我国热塑性弹性体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我国TPES产品在SBS、SIS领域发展较为成熟,国内较具规模且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逐渐增多。发展多年来,行业内企业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科研水平,增强了企业整体竞争力,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趋势日益明显,行业发展也相对较为成熟稳定。TPES产品中的加氢产品SEBS、SEPS由于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目前仅有中石化和长鸿高科等少数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具备研发和生产能力。
(2)PBAT行业
PBAT是由对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丁二醇经缩聚而得,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其成膜性能良好、易于吹膜,适用于各种膜袋类产品,包括购物袋、快递袋、保鲜膜等,可实现完全降解,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根据中信证券研报,2025年国内可降解塑料替代需求将超200万吨。国内外PBAT市场实际需求将出现跨跃式增长,前景十分广阔。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TPES领域的业务开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一期首次12万/年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在TPES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其中SEBS加氢技术更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批具备SEPS研发能力并具备产业化能力的企业。
公司产品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很强的多样性和变化性,产品种类多、更新换代快。因此,研发设计的水平、效率、适销性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成果,这就要求生产企业不断加大投入研发新配方,以满足客户对热塑性弹性体提出的新功能要求。
公司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向研发模式,建立研发人员、生产人员与市场销售人员及客户的零距离沟通机制,使市场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使生产部门能够更好的理解新产品研发设计的理念,从而组织生产环节更好的将研发设计落实到产品生产全过程,最终提高新品研发的效率和市场命中率。为了更好的把握客户需求,通过让研发人员定期拜访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向,拟定定制化研发方案,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
同时,子公司长鸿生物依托中科院强大的研发能力,在浙江省地区取得其使用专利的独家授权。未来,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将会取得在PBAT行业的研发优势。
2、低能耗、柔性化生产优势
TPES的生产对于设备和工艺的要求比较高,设备性能的高低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对产品质量的高低及品质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按照自行设计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关键核心设备由有实力的机械制造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高匹配性,同时,根据生产过程的能效进行逐级优化利用,装置具有产率高、能耗低的特点。此外,采用柔性化的设计理念,使得生产装置具备在同类产品不同系列以及不同产品之间灵活切换,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
可降解塑料装置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生产 PBAT、 PBS、PBT 等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扩链改性生产其它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
3、区域优势
公司所在地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周围拥有大量的上游原料企业,原材料采购便利,并且具备便利的港口条件,拥有多个对外开放液体化工码头,周边便利的运输条件和充裕的原料储罐,使公司具备直接通过船运大批量购买丁二烯原料的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同时,长三角经济发达,SBS改性道路沥青需求量大,并且区域内拥有大量的制造业和工业企业,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SBS和SEBS消费市场。公司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位置条件优越,周围交通运输便利,产品向周边地区市场辐射能力强。
公司PBAT项目选址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属浙江省“一小时经济圈”,位于杭州、宁波、台州、温州、金义五大都市圈的中心交叉点上,是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的中心节点城市,上三高速、甬金高速在这里交汇。项目所在化工园区,水、电、天然气、蒸汽、电讯、消防等公用工程条件成熟,能大幅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4、规模优势
由于TPES生产涉及的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较高,建厂的固定资产投入较高,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因此许多小的企业普遍产能不高。目前公司设计产能为19.5万吨每年,产能排在全国第三位,规模经济效益明显,待此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能可达29万吨,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
公司PBAT项目规划产能60万吨/年,当前已建成一期首次项目12万吨/年,规模亦排在全国前列,将有效降低单位成本。
5、专业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TPES材料应用领域广泛,很多下游行业或者企业对产品的原材料有着特殊的性能要求,需要个性化的原材料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成熟的销售模式,可以根据下游客户个性化的功能和品质要求,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通过销售人员对客户前端需求的调研、研发人员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需求,制定符合要求的产品型号,并且在客户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实现对客户需求有针对性的全程、及时、持续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定制化服务,增强了客户的依赖性,提高了客户的忠诚度,拓展并巩固了客户群体。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同比增长33.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亿元,同比下降3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亿,同比下降26.05%,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同比下降40.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0%,同比减少12.72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1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为34.20亿元,负债总额为15.9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7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33,337,309.21 | 1,297,282,783.14 | 33.61 |
营业成本 | 1,358,918,158.50 | 884,514,297.32 | 53.63 |
销售费用 | 22,102,088.41 | 9,586,308.09 | 130.56 |
管理费用 | 39,088,125.57 | 27,706,896.33 | 41.08 |
财务费用 | 17,127,659.74 | 6,401,319.59 | 167.56 |
研发费用 | 57,466,358.90 | 41,499,715.21 | 38.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1,373.28 | 52,613,605.54 | -216.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79,955.37 | -404,772,066.8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706,012.85 | 631,369,810.12 | -4.54 |
其他收益 | 3,407,762.71 | 55,202,326.45 | -93.83 |
投资收益 | 4,776,859.59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5,426,899.35 | -8,979,924.58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2,778,510.37 | / | |
营业外支出 | 31,503,031.28 | 15,800,572.98 | 99.38 |
所得税费用 | 23,744,620.72 | 53,869,402.90 | -55.9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1年新增贸易收入3.11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1年新增贸易成本3.08亿及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按区域成立了3个销售事业部,货物运送至事业部中转仓导致物流费增加及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人员薪酬及中介机构咨询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应收账款增加及子公司投产备货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子公司收到政府产业扶持资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利息收入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转销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部分资产处置损失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部分设备不满足当前使用需求报废升级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3亿元,同比增长33.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亿元,同比增长10.06%;主营业务成本10.47亿元,同比增长18.7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合成橡胶制造 | 1,399,993,283.75 | 1,036,084,043.28 | 25.99 | 9.25 | 17.54 | 减少5.22个百分点 |
塑料薄膜制造 | 10,411,885.12 | 11,054,220.46 | -6.17 | / | /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SBS | 995,486,750.69 | 808,632,702.85 | 18.77 | -11.00 | 0.82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SEBS | 268,238,727.72 | 176,452,531.49 | 34.22 | 68.24 | 128.86 | 减少17.42个百分点 |
SIS | 2,449,292.04 | 1,936,285.65 | 20.95 | -29.84 | -17.04 | 减少12.20个百分点 |
SEPS | 133,818,513.30 | 49,062,523.29 | 63.34 | 151,114.91 | 113,316.57 | 增加12.22个百分点 |
PBT | 10,411,885.12 | 11,054,220.46 | -6.17 |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地区 | 1,410,405,168.87 | 1,047,138,263.74 | 25.76 | 10.08 | 20.09 | 减少6.19个百分点 |
国外地区 | / | / | / | / | / |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54,960,172.92 | 289,251,889.07 | 18.51 | 22.29 | 43.88 | 减少12.23个百分点 |
经销 | 1,055,444,995.95 | 757,886,374.67 | 28.19 | 6.48 | 11.38 | 减少3.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塑料薄膜制造上年未销售;SEPS产品2020年生产量销售量均为5吨,2021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SEPS产品产销量,故变动幅度较大;PBT上年无收入;分地区国外地区本年未产生销售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SBS | 吨 | 97,775.775 | 91,304.353 | 6,909.920 | -22.96 | -26.61 | 1,448.48 |
SEBS | 吨 | 16,882.93 | 16,453.80 | 478.35 | 63.38 | 60.03 | 835.73 |
SEPS | 吨 | 3,979.34 | 3,979.34 | 0.00 | 79,486.80 | 79,486.80 | / |
PBT | 吨 | 1,008.57 | 650.38 | 358.19 | / | / | / |
产销量情况说明
SEPS产品2020年生产量销售量均为5吨,2021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SEPS产品产销量,故变动幅度较大;PBT上年未生产销售,故无上年可比数据。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合成橡胶制造 | 直接材料 | 736,468,799.09 | 70.33 | 634,721,648.05 | 72.01 | 16.03 | |
直接人工 | 16,146,896.05 | 1.54 | 13,481,029.66 | 1.53 | 19.77 | ||
制造费用 | 283,468,348.14 | 27.07 | 233,293,774.61 | 26.47 | 21.51 | ||
塑料薄膜制造 | 直接材料 | 10,222,863.14 | 0.98 | / | / | / | |
直接人工 | 107,865.65 | 0.01 | / | / | / | ||
制造费用 | 723,491.67 | 0.07 | / | /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SBS | 直接材料 | 587,665,481.19 | 56.12 | 580,865,656.57 | 65.90 | 1.17 | |
直接人工 | 12,865,904.19 | 1.23 | 12,455,220.35 | 1.41 | 3.30 | ||
制造费用 | 208,101,317.47 | 19.87 | 208,696,695.97 | 23.68 | -0.29 | ||
SEBS | 直接材料 | 107,138,538.39 | 10.23 | 51,952,871.44 | 5.89 | 106.22 | |
直接人工 | 2,816,260.14 | 0.27 | 995,499.14 | 0.11 | 182.90 | ||
制造费用 | 66,497,732.96 | 6.35 | 24,153,170.03 | 2.74 | 175.32 | ||
SIS | 直接材料 | 1,471,000.02 | 0.14 | 1,798,437.02 | 0.20 | -18.21 | |
直接人工 | 25,269.00 | 0.00 | 26,564.33 | 0.00 | -4.88 | ||
制造费用 | 440,016.63 | 0.04 | 509,078.79 | 0.06 | -13.57 |
SEPS | 直接材料 | 32,771,852.55 | 3.13 | 27,944.76 | 0.00 | 117,173.69 | |
直接人工 | 562,958.48 | 0.05 | 422.18 | 0.00 | 133,245.61 | ||
制造费用 | 15,727,712.26 | 1.50 | 14,891.75 | 0.00 | 105,513.58 | ||
PBT | 直接材料 | 10,222,863.14 | 0.98 | / | / | / | |
直接人工 | 107,865.65 | 0.01 | / | / | / | ||
制造费用 | 723,491.67 | 0.07 | / | / | / |
分产品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报告期SEBS及SEPS板块销量增加,导致 2021年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0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1.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7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0.6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7,466,358.9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57,466,358.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16 |
专科 | 30 |
高中及以下 | 1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新增子公司长鸿生物的研发人员,故研发人员数量相较于2020年增加较多。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 | - | - | 200,000,000.00 | 8.77 | / | 主要是 |
资产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赎回所致 | |||||
应收票据 | - | - | 47,500,000.00 | 2.08 | / | 主要是票据转销所致 |
应收账款 | 315,255,488.34 | 9.22 | 186,572,575.28 | 8.18 | 68.97 | 主要是对部分合作期限较长、信誉度高、交易规模大重点客户适当放宽信用期限,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230,627,705.45 | 6.74 | 106,005,353.78 | 4.65 | 117.56 | 主要是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备货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70,143.81 | 0.03 | 2,011,260.30 | 0.09 | -56.74 | 主要是收回应收暂付款所致 |
存货 | 246,842,855.37 | 7.22 | 139,201,315.73 | 6.10 | 77.33 | 主要是原辅料采购成本增加及子公司基建完成投入生产运营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9,580,416.21 | 1.74 | 1,490,594.28 | 0.07 | 3,897.09 | 主要是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所致 |
固定资产 | 1,658,966,640.99 | 48.50 | 765,268,149.16 | 33.54 | 116.78 | 主要是子公司PBAT项目(一期首次12万吨/年)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487,981.37 | 0.04 | / | / | / | 根据新租赁准则将租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80,680.99 | 0.22 | 2,286,858.24 | 0.10 | 235.86 | 主要是坏账准备、子公司亏损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182,449.44 | 1.53 | 33,544,408.69 | 1.47 | 55.56 | 主要是募投项目长周期设备订货支付预付账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372,436,008.18 | 10.89 | 244,713,341.85 | 10.73 | 52.19 | 主要是母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2,250,000.00 | 0.07 | 15,400,000.00 | 0.67 | -85.39 | 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归还所致 |
应付账款 | 436,920,635.71 | 12.77 | 89,583,082.39 | 3.93 | 387.73 | 主要是 |
母子公司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11,580,296.91 | 0.34 | 3,011,500.62 | 0.13 | 284.54 | 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期末货物未提完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20,643.01 | 0.32 | 8,439,197.38 | 0.37 | 30.59 | 主要是子公司工资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9,767,574.57 | 0.29 | 33,970,597.62 | 1.49 | -71.25 | 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55,020.42 | 0.01 | 1,444,840.02 | 0.06 | -68.51 | 主要是前期保证金收回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490,210.54 | 1.80 | 17,227,460.28 | 0.76 | 256.93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5,438.59 | 0.04 | 391,495.08 | 0.02 | 284.54 | 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期末货物未提完所致 |
长期借款 | 647,999,118.42 | 18.95 | 72,916,227.21 | 3.20 | 788.69 | 主要是子公司增加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025,995.92 | 0.03 | / | / | / | 根据新租赁准则将应付融资 租赁款 |
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 ||||||
股本 | 642,380,414.00 | 18.78 | 458,843,153.00 | 20.11 | 40.00 | 主要是根据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资本公积 | 348,234,954.87 | 10.18 | 531,772,215.87 | 23.31 | -34.51 | 主要是根据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00,000.00 | 应付票据保证金余额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适用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3月2日,在内罗毕举行的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来自 175 个国家的国家元首、环境部长和其他代表通过《终止塑料污染决议(草案)》,旨在到 2024 年结束塑料污染并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End Plastic Pollution and forge an international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by 2024)。该决议涉及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其生产、设计和处置。联合国环境大会是全球环境问题的最高决策机制,其前身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该决议基于各国的三项初步决议草案,成立了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该委员会将于 2022 年开始工作,目标是在 2024 年底之前完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议草案,终结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塑料污染问题。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一、TPES
市场集中度是对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它用来衡量企业的数目和相对规模的差异,是市场竞争格局的重要量化指标。市场集中度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SBS和SEBS,这两种产品目前均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
1、SBS产品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SBS生产企业有十几家,主要企业有惠州李长荣橡胶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指中石化巴陵分公司、中石化燕山石化公司以及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公司)、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公司等,其中,中石化、惠州李长荣橡胶有限公司和长鸿高科三家企业SBS的市场份额占总体市场的70%以上。因此,我国SBS市场集中度较高,目前仍呈现出“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公司作为SBS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在该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SEBS产品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SEBS生产企业仅有几家,包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惠州李长荣橡胶有限公司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三家企业SEBS的市场份额占总体市场的80%以上。总的来看,我国SEBS市场集中度较高,目前也呈现出“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
3、SEPS产品竞争格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TPES产品的研发工作,在新产品的开发上具有重大突破,不仅丰富了公司现有产品种类,降低了对国外产品的依赖。SEBS、SEPS是TPES的高端品种,被誉为“橡胶黄金”。目前国内SEPS的需求绝大部分依靠进口,国内尚未实现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只有长鸿高科和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公司等极少数公司研发成功。目前公司2万吨/年SEPS装置已投用,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研发能力将进一
步增强,行业地位将逐步提高。
二、PBAT
目前国内已建成的PBAT产能大约在52.1万吨/年,其中蓝山屯河、金发科技及长鸿高科的产能较大,均为12万吨/年左右。公司PBAT项目规划产能为60万吨/年,总设计规模亦排在全国前列。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常年经营TPES的过程中,摸索出了比较有效可行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长鸿生物除了生产PBAT原料,同时布局生产改性PBAT原料,生物降解薄膜,生物降解塑料袋,一次性生物降解餐具等终端产品,完成公司的全产业链布局。PBAT初期将会采取与TPES相同的采购模式与生产模式。相对于TPES的销售模式,PBAT的销售公司将充分利用意向技术合作方的销售渠道,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扩大产品的覆盖面。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备货与订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数量、产成品和原材料等库存情况,同时结合长期对客户需求情况的预估来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品种,并由供销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苯乙烯、丁二烯等化工产品属于公司生产中需要的核心原材料,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
定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例如:中石化、壳牌等大型石化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针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与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且进行定期评审、考核。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对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进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以产能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方式统筹生产。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年度总体生产计划。同时,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交货。为有效控制产品从接受订单到包装入库的过程、产品品质、成本、数量、交期,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生产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流程操作,确保公司内部生产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的统一及生产的有序和高效。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分布广泛并且持续拓展,不同应用领域中的客户群体结构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应用领域客户较为分散。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依据自身产能情况、下游客户的采购规模、市场行情等综合运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其中经销方式为买断式经销。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TPES | 化工新材料 | 苯乙烯/丁二烯 | 沥青改性、防水卷材、鞋底料、塑胶跑道等 | 供求关系 |
PBAT | 可降解塑料 | BDO、AA、PTA | 可降解塑料袋、薄膜、包装袋等 | 政策、供求关系 |
PBT | 工程塑料 | PTA、BDO | 汽车工业、电器元件,纺丝,光纤等 | 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开展了新牌号研发创新工作,如ES216等ES系列产品及CH406、CH602等产品,通过工艺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提高了产品高附加值。ES系列产品具有熔融黏度低、加工温度低等优点,无须填充芳烃油即可直接用于EVA的发泡体系中,将促进下游企业所生产的制品性能大幅度提升。并且,由于该产品流动性较好,可满足下游鞋厂生产效率较高的注塑发泡工艺。
2、2021年度增加了SEBS产品质量判定标准项目、SBS沥青溶解应用评价实验、产品应用评价实验等三大项检测项目,完成半氢化等新产品的分析方法,均已应用至生产和产品评价方面。完成丁二烯精制开塔期水值快速分析方法和产品CH401客户反馈不透明等两大项技改分析,提高了丁二烯水值的准确度,为隔离剂对产品使用的影响提供依据。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TPES的工艺流程
公司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单体精制、助剂配置、反应、汽提、后处理等几个主要工序,装置总工艺流程图如下:
(1)单体精制
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以及溶剂环己烷的精制、提纯,以到达生产纯度的要求。
(2)助剂配置
助剂配置包括活化剂、引发剂、偶合剂、防老剂和阻聚剂等生产所用各种辅料的配置,为进入反应及后续各单元做准备。
(3)反应
各种原料、辅料按照次序逐一进入反应釜进行聚合反应。
生产SEBS的加氢环节是在聚合反应完成后,将聚合釜中的胶液用泵送至加氢釜进行加氢。
(4)汽提
反应单元制成的胶液与分散剂和热循环水在汽提釜,通过加热将沸点不同的溶剂和水与胶粒分开。同时,通过油气过滤器、气体冷凝器的溶剂和水进入油水分相罐,将油、水分离,循环利用。
(5)后处理
最后通过挤压膨胀处理和流化床对胶粒进行干燥。
2、PBAT的工艺流程
PBAT工艺装置的配置充分考虑最终产品性质的弹性要求,融合一步法工艺和两步法工艺,生产线由多台反应釜与螺杆挤出机串联而成。公司产品的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浆料系统、酯化系统、缩聚系统、终缩聚系统和切粒系统。工艺流程图如下:
(1)浆料系统
对苯二甲酸(简称PTA)、己二酸(简称AA)、1,4丁二醇(简称BDO)按一定摩尔比批次调配。原料先从BDO储罐经计量后加入浆料配置罐, 再将PTA、AA投入浆料配置罐中。
(2)酯化系统
在酯化部分,以PTA与BDO的酯化反应系统为主线,同时并联AA与BDO的酯化反应系统。
(3)缩聚系统
缩聚1反应器采用立式反应器,充分利用物料在不同位置与条件下的分布,实现快速脱挥,缩短反应时间。缩聚2反应器为卧式反应器,使熔体在搅拌器上形成较大的蒸发表面,为缩聚反应提供最佳反应条件。
(4)终缩聚系统
终缩聚反应器为卧式反应器,专为高粘度物料设计,刚性好,搅拌效率高,易于脱除小分子。
(5)切粒系统
来自终缩聚反应釜出口的聚酯熔体被熔体出料泵抽出,熔体泵送来的熔体经静态混合器后送入到熔体过滤器入口。经熔体过滤器过滤掉凝聚粒子和杂质,之后送到切粒单元进行水下模切。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宁波) | 19.5万吨/年 | 88.13 | 9.5万吨/年 | 25,694 | 2022年12月 |
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嵊州) | 12万吨/年 | 51.13 | / | / | /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长鸿生物完成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的建设。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装置产能调整后,后处理产能提升,同时工艺、设备的优化更大限度的提高了产品的产量与质量。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丁二烯 | 年约+零购 | 现金或票据 | 44.07 | 73,323.156 | 77,334.642 |
苯乙烯 | 年约+零购 | 现金或票据 | 35.55 | 36,081.320 | 36,723.246 |
BDO | 年约+零购 | 现金或票据 | / | 1,377.110 | 536.793 |
PTA | 年约+零购 | 现金或票据 | / | 1,312.600 | 809.280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蒸汽 | 公用部门采购 | 现金或票据 | 42.33 | 516,284 | 516,284 |
电 | 公用部门采购 | 现金 | 0.36 | 41,990,898 | 41,990,898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合成橡胶制造 | 1,399,993,283.75 | 1,036,084,043.28 | 25.99 | 9.25 | 17.54 | -5.22 | 未知 |
塑料薄膜制造 | 10,411,885.12 | 11,054,220.46 | -6.17 | / | / | /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1,055,444,995.95 | 6.48 |
直销 | 354,960,172.92 | 22.2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124,346,945.51元。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长鸿生物 | 可降解塑料生产、销售 | 30,000 | 100% | 112,596.98 | 32,815.61 | 1,162.00 | -1,050.6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相关描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一)总体发展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被称为最严“禁塑令”,《意见》要求在2025年,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视频讲
话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我们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构建经济与环境协同共进的地球家园。”在此新时代背景下,本公司将坚持以从事绿色、低碳、环保、可回收新材料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为核心业务,全力推进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项目后续建设。抓住下游行业消费升级和需求增长的历史机遇,积极扩大产能,推进全国营销网络建设。同时,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基础上,推动行业资源整合,延伸公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努力发展为代表行业一流水平、双轮驱动、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快速成长和高附加值的大规模高新技术企业。
(二)业务发展目标.
为服务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制定了未来五年的业务发展目标:
1、技术创新方面
本公司将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打造高端研发平台,培养和吸引行业一流技术专业人才,开展市场应用定向研发,在丰富和完善传统产品系列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可替代传统橡胶应用于医疗卫生以及包括塑胶跑道、人造草坪、公园步行道、地毯等在内的地面铺装材料等领域的高端TPES加氢产品,逐步实现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在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技术领域的接轨,推动国内高端TPES系列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提高高端领域TPES产品的国产化程度。
2、市场开拓方面
本公司将以拓展和提升产品市场区域、应用领域和客户结构为目标,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行业国内领先乃至国际一流的企业。公司将以“长三角”为中心,实现产品辐射全国,同时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速推进产品国际化;以不断的技术创新为依托,在优化传统应用领域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在医疗卫生、塑胶跑道、人造草坪、步行道、地毯、防水卷材等新领域对传统橡胶制品的替代,同步积极构建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的全球销售体系;在优化对现有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及发展大客户和高端客户,实现以大客户、高端客户为主体,中小客户、传统客户协同发展的客户结构,保障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3、管理优化方面
本公司将建立起一支较强创新意识与市场开拓能力的管理团队,通过科学、精细的管理模式实现同行业管理领先。公司将从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体系和优化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效益。
4、产业整合方面
在产业整合方面,公司将以做大做强为目标,在实现核心业务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对同行业及相关产业优质标的进行整合,扩展产业规模,完善产业布局,以基础高科技新材料开发为基石,着力于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的产业拓展,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建设成为行业规模领先、产业布局合理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公司。
5、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方面
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绿色低碳转型,省委书记袁家军把扎实推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作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好治塑攻坚战。公司目前已建成年产12万吨PBAT项目,将结合市场条件安排生产。公司亦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将继续积极推进年产60万吨PBAT项目后续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与热塑性弹性体产业链结合形成二个主线,双轮驱动,优势互补,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整体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国际原油价格高涨,疫情的不可控性对于国际及国内TPR鞋材及胶黏剂等下游行业订单影响震荡性较强,公司将可能面临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减弱的困局。
(一)优化产品结构
2022年公司计划加快新产品ES系列的推广,同时公司将增加SEPS、SEBS等高附加值、高毛利产品的生产销售以提高利润率,并继续推进公司25万吨二期项目的建设以扩大TPES产品的产能。同时继续推进智慧工厂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品牌升级
2022年公司拟对品牌进行升级,丰富产品系列。坚持自主品牌建设,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夯实品牌提升的基础。为了避免市场的同质化竞争,公司将从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提升,更好地为客户创造定制化产品服务。公司当前已联合泉州师范学院、福建省绿色环保功能鞋材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内知名的鞋材生产厂家开展的产学研合作获得显著成果。经过近半年的研发,成功开发出了一种发泡级新型热塑性弹性体材料-ES系列,可用于高端鞋材,该系列产品具有熔融黏度低,加工温度低等优点,无须填充芳烃油即可直接用于EVA的发泡体系中,将促进下游企业所生产的制品性能大幅度提升。并且,由于该系列产品流动性较好,可满足下游鞋厂生产效率较高的注塑发泡工艺,使鞋底材料更耐磨,更轻、更软、弹性更好,前景广阔,具有比现在的公司同类产品更好的市场效益。借助本次系列产品正式投放市场的契机,也鉴于其它产品的品质不断提升,公司将对目前所有产品的牌号及包装做统一调整。
(三)开发新产品
在新产品方面,公司计划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推出CH系列新产品,同时将继续推进SBS、SEBS、SBR、SIS、SEPS新牌号产品的研发并投放市场,使产品往精细化方向发展,拓展高尖端市场。公司将始终坚持“3H”产品战略,即产品质量高端化、产品生产多元化、产品销售终端化。在提高产品质量上,生产、技术部门将不断的改进和提高;在产品的多元化上,生产、技术、销售以及计划等部门将共同协作、共同努力达成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在产品销售终端化上,销售人员将持续的拓宽市场渠道,不懈努力的在市场一线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推进可降解塑料
在可降解塑料方面,公司年产60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主体生产设施已具备投产条件,并将结合市场条件安排生产。2022年3月联合国环境大会续会批准了《终止塑料污染决议(草案)》,决议指出,建立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到2024年达成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涉及塑料制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其生产、设计、回收和处理等。公司亦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将继续积极推进年产60万吨PBAT项目的后续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TPE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丁二烯、苯乙烯。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合计所占比重为71.08%,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是导致公司毛利率变动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波动时,若公司误判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方向而采取了错误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将会大幅增加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产品提价的方式将增加的原材料成本转嫁出去,将导致产品毛利率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PBAT可降解塑料项目以PTA、AA、BDO等为原料,在PBAT 生产成本中,原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从原料路径来看,我国的PTA、AA产量富余,并已出现产能过剩。但进入2021年以来,BDO价格呈现剧烈的起伏,原料价格剧烈波动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二)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2021年度,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为60.68%,行业特征和公司的采购策略决定了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特点。一方面,公司供应商所处的石油化工行业主要集中在国有和民营大型集团,行业集中度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侧重于选择信誉状况好、实力雄厚的大型公司进行战略合作,以保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尽管公司在自身能够掌控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统筹好供应商数量及供货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但仍不能排除由外部因素导致的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三)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华东地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2021年度,公司销售产品在华东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为88.71%。公司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东地区,与公司的区域优势、市场开拓战略、公司产品市场认知度及行业竞争格局等密切相关。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起全国性市场网络,与全国各地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参与海外竞争,实现产品销售国际化。但由于市场开拓是个长期过程,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业务收入还将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若华东地区销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引发的盈利水平下降风险
公司生产的TPES系列产品应用广泛,其中应用于道改沥青、鞋材、包覆材料和线材等行业,上述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联度较高。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下游行业发展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进而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风险
TPES作为消费量最大的热塑性弹性体,凭借着自身良好的性能,越来越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塑料改性剂、胶黏剂和沥青改性剂等方面。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促进了TPES性能的不断优化和提升,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尤其是地面铺装材料和医疗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TPES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要求生产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
行业集中度较高。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社会资本逐步流入TPES领域。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也在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此外相关替代产品的技术发展也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虽然公司TPES生产装置为柔性装置,能够根据市场状况实现SBS、SEBS、SIS和SEPS等不同产品的灵活切换生产,产销政策较为灵活,但如果行业内企业不断通过技术革新,取得产品和技术的领先优势,或者本公司不能有效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则势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进一步发展。PBAT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因此市场上拟建产能大幅增长,虽然公司PBAT项目具有先发优势,但是若市场上产能过多导致供求失衡也将可能使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具有易燃、易爆等特征,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也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生产装置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政策风险
为治理白色污染,近年来全球各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采取了征收塑料增值税或费用,禁用或限用传统塑料袋,立法推广可降解塑料等手段。其中,欧美发达国家起步较早,亚洲大部分国家在 2019 年陆续实行限塑令。中国也采取了多项措施,2007 年颁布“限塑令”,2020 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将目标从“限塑”升到“禁塑”。
目前由于政策的加码支持,基于对于未来可降解塑料的市场的乐观预期,全国范围内大批开工建设PBAT项目,但是政策性变动的风险仍然存在。相比现有的非可降解材料,PBAT 等可降解材料成本偏高,大规模应用仍需政府政策加码,若禁塑新政的未能得到较好的实施,对于大量的新进产能会产生压力。
此外 PBAT在理想的堆肥条件下,经过充分的时间,应该是可以达到不同的降解程度的,但是对温度、湿度、菌群条件存在一定的要求。目前的可降解塑料的具体细则还未成型,未来政策若对“塑料”的可降解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对技术和产能进行升级。
(八)60万吨/年全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首次投资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建成,由于当前BDO等原材料价格过高,生产PBAT利润不足,若出现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一期一次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8次监事会。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9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披露(编号: 2021-007)公告 | 2021年3月1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30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披露(编号:2021-021)公告 | 2021年5月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8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披露(编号:2021-029)公告 | 2021年6月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9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15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1年9月1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 |
www.sse.com.cn 公司披露(编号:2021-050)公告 | 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陶春风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5 | 2017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26日 | 10,000,000 | 14,000,000 | 4,00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0 | 是 |
傅建立 | 总经理(离任)、副董事长 | 男 | 53 | 副董事长:2022年1月5日 总经理:2017年12月6日 | 副董事长:2023年10月26日 总经理: 2022年2月24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75.33 | 否 |
邵辉 | 董事 | 男 | 41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白骅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8年12月18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2.18 | 否 |
仲章明 | 董事 | 男 | 53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张雁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17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赵意奋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18年6月6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张艳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蒋林波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1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3.06 | 否 |
汤旸 | 监事 | 男 | 43 | 2018年6月6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黄阔 | 监事 | 男 | 46 | 2017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6.89 | 否 |
张向东 | 总经理 | 男 | 54 | 2022年3月2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张亭全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5 | 2017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3.44 | 否 |
宋新亮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17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2.48 | 否 |
胡龙双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18年9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4.67 | 否 |
倪晓亮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3 | 2020年10月27日 | 2021年12月31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4.1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000,000 | 14,000,000 | 4,000,000 | / | 497.2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陶春风 | 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大榭石化,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舟山石化,担任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职于科元精化,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
傅建立 | 1991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宁波电视台,历任社教部记者、电视剧制作中心制片;1999年11月至2000年3月,自由职业;200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宁波瑞时电器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助理、副总裁;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
邵辉 | 2008年8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董事。 |
白骅 | 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董事长秘书;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宁波市和众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兼实业运营部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
仲章明 | 1989年9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历任职员、加油站经理。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科元精化,历任储运部主任助理、采购部副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职于定高新材,担任采购部副经理。目前兼任公司董事。 |
张雁 | 1992年7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计划资金处副处长;2004年10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2006年2月至今,任职于宁波华茂教育集团,担任财务总监。目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赵意奋 | 1995年8月至1998年6月,任职于宁波师范学院,担任团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7月至今,任职于宁波大学,历任法学院副教授、教授; 目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艳 | 现工作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合成与加工研究工作。2006 年博士毕业于浙江大学,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在英国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做访问学者,2019年入选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浙江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已在包括《ACS sustainable Chemistry and Engineering》、《Polymer》、《Industrial & EngineeringChemistry Research》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3 项。主持包括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专项等纵向项目 7项、企业委托重大横向多项,主参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1项;多项成果已进行产业化应用。目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蒋林波 | 2014年3月-2016年7月,任职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研发工程师;2016年7月至今,任职于长鸿高科,担任销售主管。目前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汤旸 | 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辽宁嘉林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2006年3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风险管理高级专员;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监控部高级风险模型设计师;2013年8月至今,任职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中心风控合规部负责人;目前兼任公司监事。 |
黄阔 | 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任职于台州市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车间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担任区域销售经理;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供销部销售经理;目前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张向东 | 2012年12月-2021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期内曾分管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机动设备、工程建设等工作。分管工程建设期间主持建设了10万吨/年聚丙烯改扩建工程;分管安全期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分管生产、经营期间企业实现优秀经营业绩。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张亭全 | 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科元精化,历任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2012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科元特胶,历任生产装置主任、销售事业部副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定高新材,担任华北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宋新亮 | 1996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中国石化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合成橡胶厂,历任事业部担任班长、技术员;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江苏新菱化工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天津乐金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生产部副主任;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生产部副主任; |
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胡龙双 | 199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担任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科员;2011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安徽恩龙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部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财务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傅建立先生为投入更多精力于配合董事长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规划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2、倪晓亮原先负责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可降解塑料项目的建设工作,现长鸿生物已聘任总经理滕明才,由其负责经营管理,故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仲章明 | 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4月21日 | / |
蒋林波 | 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4月12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陶春风 | 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4月 | / |
陶春风 | 宁波立德腾达燃料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7月 | / |
陶春风 | 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0月 | / |
陶春风 | 宁波科元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1月 | / |
陶春风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4月 | / |
陶春风 | 宁波良发水煤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9月 | / |
陶春风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3月 | / |
陶春风 | 中核弋阳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陶春风 | 卓誌环球有限公司(BVI) | 董事 | 2012年5月 | / |
陶春风 | 定高国际有限公司(BVI) | 董事 | 2010年8月 | / |
陶春风 | 辉煌时代有限公司(BVI) | 董事 | 2010年8月 | / |
陶春风 | 江西核鑫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9年3月 | / |
陶春风 | 宁波永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月 | / |
陶春风 | 宁波韩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月 | / |
陶春风 | 宁波柯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月 | / |
陶春风 | 宁波升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月 | / |
邵辉 | 西安天寿宏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 | / |
邵辉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 2017年3月 | / |
仲章明 | 宁波立德腾达燃料能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3月 | / |
仲章明 | 宁波良发水煤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2月 | / |
仲章明 | 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3月 | / |
仲章明 | 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2月 | / |
仲章明 | 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部副经理 | 2016年4月 | / |
张雁 | 宁波华茂多元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3月 | / |
张雁 | 宁波华茂教育集团 | 财务总监 | 2006年2月 | / |
赵意奋 | 宁波大学 | 法学院教授 | 1998年7月 | / |
赵意奋 |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0年2月 | / |
赵意奋 |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7月 | / |
张艳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高分子材料领域教学科研岗教师 | 2007年1月 | / |
汤旸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中心风控合规部负责人 | 2013年8月 | / |
白骅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2021年4月30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为标准进行考核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对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的办法确定报酬,税前5万元人民币。对非独立董事、监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为标准进行考核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实际获得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四/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中披露的数据。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倪晓亮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傅建立 | 副董事长 | 选举 | 选举产生 |
傅建立 | 总经理 | 离任 | 经营需要 |
张向东 | 总经理 | 聘任 | 经营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五次会议 | 2021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募集资金存管; 2.19担保事项;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第六次会议 | 2021年6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 | 2021年9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会议 | 2021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十次会议 | 2021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陶春风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邵辉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白骅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仲章明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张雁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赵意奋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张艳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张雁,委员:赵意奋、陶春风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赵意奋,委员:张雁、陶春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张艳,委员:陶春风、张雁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陶春风,委员:张艳、赵意奋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0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三、《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四、《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五、《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六、《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2021-04-1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2021-08-20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一、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三、审议《关于<2021年上半年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2021-10-2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07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傅建立为公司董事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1-15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不适用 |
2021-03-30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5-14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八、《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不适用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2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32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88 |
财务人员 | 9 |
行政人员 | 59 |
合计 | 42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0 |
硕士 | 2 |
大学本科 | 84 |
大学专科 | 128 |
中专、技校 | 92 |
高中及以下 | 114 |
合计 | 42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员工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奖+保健费+津贴+餐贴+加班工资+高温费+其他加发。其中基本工资由行政人事部根据汇总的考勤记录和员工薪酬标准计算当月每人应发工资,业绩奖根据各部门每月考评结果计算,其他补贴根据行政人事部具体办法计算。
2、高管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3、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组织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绩效考评。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均额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外部监事
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监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内部董事、内部监事
内部董事、内部监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该等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者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
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②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③绩效薪酬是以绩效薪酬基数为基础,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完成董事会下达的总体年度绩效目标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获得的薪酬。绩效薪酬在完成年度审计后一个月内发放。
④绩效薪酬考核的指标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分管业务目标及重点项目、重大措施的完成情况;其他管理要求指标完成情况。
⑤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周期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是按自然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考核,任期考核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分管业务的总体情况进行的考核。
⑥董事会确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之后,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订相应的目标责任书(包括经营指标和管理指标)。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依据。
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次年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和岗位系数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考核及发放程序如下: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书面述职和自我评价;B、总经理依照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C、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惩处数额,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实施;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评议结果,经董事会批准后兑现。
⑨公司全部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高级管理人员可得到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和提议,董事会对总经
理和有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⑩公司没有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和提议,董事会对总经理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减发其绩效年薪。?高级管理人员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意见,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后,从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年薪收入中扣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了《安全环保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特种工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禁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及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岗位操作;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教育合格的基础上,经过专业训练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如必要时,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第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进行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遵照以下要求:第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第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第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可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58,843,1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4,710,788.25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3%;2、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58,843,153股计算,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42,380,414股。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 | √是□否 |
保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合计4.34亿元,而且公司尚需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年产60万吨可降解塑料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同时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原油价格高涨等因素的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多变。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定规定执行,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等指标为依据,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公司将在未来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符合公司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子公司经营班子指派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进行整体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公司于2021年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宁波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1个。废水、废气等主要排污信息如下表
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7.77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21 | 180 | 无 |
3 | 氨氮 | 0.55 | 30 | 无 |
另外公司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PH值/COD/氨氮,已与北仑区生态环境局联网。
外排废气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RTO烟囱出口 | 颗粒物mg/m3 | 10.6 | 20 | 无 |
氮氧化物mg/m3 | 11.6 | 100 | 无 | |
非甲烷总烃mg/m3 | 4.82 | 120 | 无 | |
VOCS | 10.2 | 100 | 无 | |
2#RTO烟囱出口 | 颗粒物mg/m3 | 1.5 | 20 | 无 |
氮氧化物mg/m3 | 21.6 | 100 | 无 | |
非甲烷总烃mg/m3 | 12.1 | 120 | 无 | |
VOCS | 10.4 | 100 | 无 |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公司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公司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与资质单位(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去向 | |
1 | 丁二烯自聚物 | 9.63 |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
2 | 废瓷球 | 16.24 | ||
3 | 废试剂瓶 | 1.48 | ||
4 | 废吸油棉/抹布 | 0.6 | ||
小计 | 27.95 | |||
1 | 丁二烯残液 | 16.7 |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16.7 | |||
1 | 废污油 | 98.3 | 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 |
小计 | 98.3 | |
总计 | 142.95 |
长鸿生物于2021年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列入绍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1个。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8.24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82 | 400 | 无 |
3 | 氨氮 | 0.73 | 30 | 无 |
另外长鸿生物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PH值/COD/氨氮,目前尚未与嵊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2021年期间未发生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事件。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长鸿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长鸿生物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已与资质单位(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目前尚未产生危废。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建有一套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电催化氧化+MBR生化膜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全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方面公司建设2套RTO(蓄热式焚烧炉),1#RTO:处理能力20000m?/h,2#RTO:处理能力35000m?/h、配套120000m?/h的沸石转轮吸附装置。用于处置后处理废气,废气经过RTO处置后达标均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长鸿生物建有一套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电化学氧化+气浮+水解+UASB+生化接触氧化+MBR滤池”,目前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方面长鸿生物建设1套燃气热媒炉,有机废气焚烧后通过一根30m高烟囱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鸿高科罐区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于2020年10月26日获取环评批复(仑环建【2020】260号) 关于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PBAT建设项目(一期)于2021年6月18日获取环评批复(绍兴环评【2021】37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7月份公司委托专业单位修订公司原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在环保局的指导下通过专家审查,并于2020年8月26日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备案。2021年年底长鸿生物已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修订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编制完成并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长鸿高科自2019年开始就实行一年两次LADR泄漏与检测服务,根据环保局要求2020年7月1日启开展一年四次LADR检测。公司上半年组织两次,下半年组织两次。2021年公司制定有污染治理设施检查计划和自行环境监测方案,2021年废水、废气、噪声均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长鸿生物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30683MA2JQLT1X1001P),已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预计2022年正式实施。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28日,公司收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仑环罚字[2021]80号)。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调查,2021年7月11日,公司四条溶液丁苯橡胶生产线均在生产中,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沸石转轮浓缩后至RTO处置后排放,RTO炉膛温度较高,导致应急阀门开启,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从应急阀门处排放至外环境;经手持式VOC检测仪器检测,阀门处VOC浓度为201.9ppm,楼顶平台VOC浓度为20.42ppm,平台上存在一定异味,被处以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事后积极整改,并按期缴纳罚款,且案发时废气从应急阀门排出部分是出于安全生产考虑,违法情节较轻微,也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污染,处罚金额为法定最低罚款金额,该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环保我先行,为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增强员工珍惜绿色的责任心,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持绿色、健康贡献力量,公司成立长鸿高科护绿队,组织开展各项环保活动。2021年植树节,公司继续在戚家山街道山坡上开展植树活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汽提工艺是SBS装置的蒸汽消耗大户,占总单耗的50%以上,2021年公司完成了汽提系统双喷射泵工艺应用技术的研发,使蒸汽耗用量每小时降低10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长鸿高科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不断促进公司本身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实现各方资源力量的有效统一。
1、员工权益保障
公司重点关注员工合法权益,关爱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实行多元化技能培训,师带徒传帮带技能培训,拓宽员工发展渠道,挖掘员工创造力,与员工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顺利通过了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三体系认证及卓越管理模式导入,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条件。全面推进班组、部门、公司级层面安全互查,通过各类检查、消缺闭环,进一步提升各基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风险。同时每天由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巡查生产现场,进行现场指导、督查,整体提升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质量。另外,建立员工关爱基金和困难员工帮扶机制;工会主席每天下车间现场督查、参加班组交接班,倾听员工心声;公司建立了合理化建议奖励、隐患排查激励制度,奖励额度上不封顶,极大鼓舞了员工的士气;公司成立了四组点对点三服务机制,分别由总经理、常务副总、车间主任及工会主席各自带领一个班组,每二个月带领班组员工及家属组织参加有意义的室外班组活动,有效提高了员工工作生活质量和员工凝聚力。员工福利制度成熟,配有交通班车、员工食堂、员工宿舍、康体娱乐设施,重视员工文化生活。
2、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2021年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企业助力街道、社区活动。由长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带领长鸿高科青年突击队助力社区、街道组织的核酸检测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筑起守护群众安全的防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和担当,活动期间参与人数达100余人次。2021年,向北仑区慈善总会捐款5万元,赞助公安反诈骗宣传10万元,用于定制印刷反诈骗宣传无纺布袋。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宁波定鸿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在上市期间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除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 2019.3.23;1、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3-4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陶春风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 2019.3.23;1、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亦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5)上述承诺均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该等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6)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内;2、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3、锁定期
满后,任职期间内和任职届满后六个月内;
4、同上;
5-6、长期有效
股份限售 | 君盛峰石、长高投资、长鸿投资、张国强、龚文革、杨乐钧、苗杏梅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行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企业/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 2019.3.23;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定鸿、陶春风 |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2、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从事该等业务的实体。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4、本承诺函在公司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企业/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的六个月为止。5、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3、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确保价格公允性;同时将尽可能减小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总采购额、总销售额的比例。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定鸿、陶春风 | 1、本企业/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同时尽量减小关联交易占总采购额、销售额的比例;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将极力敦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019.3.23;自公司股票正式发行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企业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19.3.23;自公司股票正式发行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宁波定鸿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宁波定鸿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公司未履行已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及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并尽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不领取其应分配利润;(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7)公司未履行已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承诺及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管理人员 |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宁波定鸿 | 控股股东宁波定鸿承诺: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企业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陶春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春风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君盛峰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君盛峰石承诺: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如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本企业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承诺将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陶春风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5、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3;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00 |
保荐人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其合法拥有的发明专利权及技术秘密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1)苏民初 16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6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6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6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9.7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6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6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00,000,000.00 | -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0,000,000.00 | 2021/04/22 | 2021/07/2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5% | 893,750.00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0 | 2021/4/14 | 2021/10/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5% | 1,287,493.15 | 已收回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2,843,153 | 89.97 | 165,137,261 | -138,490,320.00 | 26,646,941 | 439,490,094 | 68.4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12,843,153 | 89.97 | 165,137,261 | -138,490,320.00 | 26,646,941 | 439,490,094 | 68.4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1,137,261 | 80.88 | 148,454,904 | -94,102,071.00 | 54,352,833 | 425,490,094 | 66.2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705,892 | 9.09 | 16,682,357 | -44,388,249.00 | -27,705,892 | 14,000,000 | 2.1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6,000,000 | 10.03 | 18,400,000 | 138,490,320.00 | 156,890,320 | 202,890,320 | 31.5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000,000 | 10.03 | 18,400,000 | 138,490,320.00 | 156,890,320 | 202,890,320 | 31.5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58,843,153 | 100 | 183,537,261.00 | 183,537,261 | 642,380,41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183,537,26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42,380,414股。该分配方案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8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138,490,32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183,537,26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42,380,414股。
项目 | 2021年 | 2021年股本变动前口径 |
基本每股收益 | 0.29 | 0.40 |
稀释每股收益 | 0.29 | 0.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84 | 3.97 |
注:2021年股本变动前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21年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下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921,496 | - | 121,568,598 | 425,490,094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8月21日 |
陶春风 | 10,000,000 | - | 4,000,000 | 14,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8月21日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215,765 | 89,902,071 | 25,686,306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张国强 | 14,000,000 | 19,600,000 | 5,600,0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苗杏梅 | 10,000,000 | 14,000,000 | 4,000,0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龚文革 | 3,852,946 | 5,394,125 | 1,541,178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杨乐钧 | 3,852,946 | 5,394,124 | 1,541,178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0,000 | 3,010,000 | 860,0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0,000 | 1,190,000 | 340,0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08-23 |
合计 | 412,843,153 | 138,490,320 | 165,137,261 | 439,490,094 | / | / |
注: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上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为转增部分。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183,537,26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42,380,414股。公司转增股本未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发生变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0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60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568,598 | 425,490,094 | 66.24 | 425,490,094 | 无 | 0 | 其他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86,306 | 89,902,071 | 14.00 | 0 | 无 | 0 | 其他 |
陶春风 | 4,000,000 | 14,000,000 | 2.18 | 14,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 7,980,000 | 7,980,000 | 1.24 | 0 | 无 | 0 | 其他 |
苗杏梅 | -3,047,815 | 6,952,185 | 1.0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顾莲娥 | 3,866,200 | 3,866,200 | 0.6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0,000 | 3,010,000 | 0.47 | 0 | 无 | 0 | 其他 |
龚文革 | -978,821 | 2,874,125 | 0.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婷玲 | 2,520,000 | 2,520,000 | 0.3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雷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雷根聚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85,100 | 1,685,100 | 0.26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902,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02,071 |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 7,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0,000 | |||||
苗杏梅 | 6,952,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2,185 | |||||
顾莲娥 | 3,86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6,200 | |||||
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0,000 | |||||
龚文革 | 2,874,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4,125 | |||||
张婷玲 | 2,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 | |||||
上海雷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雷根聚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8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5,100 | |||||
张君飞 | 1,304,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4,527 | |||||
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陶春风为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宁波长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5,490,094 | 2023年8月21日 | 121,568,598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
2 | 陶春风 | 14,000,000 | 2023年8月21日 | 4,000,0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陶春风先生为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宁波科元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陶春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2月7日 | 91440300MA5EC6XN94 | 3,001,000,000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财务报表, 包括 2021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鸿高科 2021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鸿高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长鸿高科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的生产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营业收入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由于营业收入是长鸿高科的关键业务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2)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各类别各月收入比较分析、毛利率波动分析,营业收入和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 (3)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4)对收入进行细节测试,确认账务处理是否正确:从账面选取一定的样本量,追查至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发票、银行回款单等原始单据;同时从销售合同、出库单等原始单据选取一定的样本量,追查至账面;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核对销售合 |
四、其他信息
长鸿高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构成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鸿高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鸿高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长鸿高科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长鸿高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鸿高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鸿高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鸿高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春波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小红
中国天津市 2022年4月2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97,033,013.51 | 423,556,734.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7,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315,255,488.34 | 186,572,575.2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24,346,945.51 | 145,803,164.52 |
预付款项 | 七7 | 230,627,705.45 | 106,005,353.7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70,143.81 | 2,011,260.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46,842,855.37 | 139,201,315.7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9,580,416.21 | 1,490,594.28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4,556,568.20 | 1,252,140,998.0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58,966,640.99 | 765,268,149.16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4,600,545.23 | 133,782,601.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487,981.37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0,850,771.05 | 94,601,342.8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680,680.99 | 2,286,858.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2,182,449.44 | 33,544,408.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5,769,069.07 | 1,029,483,360.91 | |
资产总计 | 3,420,325,637.27 | 2,281,624,358.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72,436,008.18 | 244,713,341.8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250,000.00 | 15,4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436,920,635.71 | 89,583,082.3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181,613.37 | 959,680.83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580,296.91 | 3,011,500.6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020,643.01 | 8,439,197.38 |
应交税费 | 七40 | 9,767,574.57 | 33,970,597.6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55,020.42 | 1,444,840.0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1,490,210.54 | 17,227,460.2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05,438.59 | 391,495.08 |
流动负债合计 | 908,607,441.30 | 415,141,196.0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47,999,118.42 | 72,916,227.2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25,995.9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9,768,196.30 | 40,914,231.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8,793,310.64 | 113,830,458.74 | |
负债合计 | 1,597,400,751.94 | 528,971,654.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42,380,414.00 | 458,843,15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48,234,954.87 | 531,772,215.8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91,886,424.52 | 72,337,437.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40,423,091.94 | 689,699,897.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2,924,885.33 | 1,752,652,704.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2,924,885.33 | 1,752,652,704.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20,325,637.27 | 2,281,624,358.95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4,208,650.01 | 332,337,104.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08,919,162.57 | 186,572,575.28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399,630.01 | 145,803,164.52 | |
预付款项 | 214,439,314.67 | 106,005,353.7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9,464,722.42 | 1,008,712.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4,396,353.68 | 139,201,315.7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3,113.94 | 1,478,758.62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2,760,947.30 | 1,159,906,984.0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51,940,016.95 | 765,268,149.16 | |
在建工程 | 124,600,545.23 | 119,369,402.9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87,981.37 | ||
无形资产 | 20,580,195.68 | 21,593,226.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84,720.31 | 2,273,666.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608,510.02 | 5,537,361.5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0,501,969.56 | 1,064,041,806.61 | |
资产总计 | 2,693,262,916.86 | 2,223,948,790.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2,436,008.18 | 244,713,341.8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50,000.00 | 15,4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13,681,823.55 | 84,752,365.88 | |
预收款项 | 1,181,613.37 | 959,680.83 | |
合同负债 | 2,728,527.00 | 3,011,500.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95,802.27 | 8,173,204.84 | |
应交税费 | 7,846,102.38 | 21,066,708.11 | |
其他应付款 | 119,984.65 | 432,831.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449,877.20 | 17,227,460.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708.50 | 391,495.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0,144,447.10 | 396,128,588.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7,555,451.77 | 72,916,227.2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25,995.9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39,768,196.30 | 40,914,231.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8,349,643.99 | 113,830,458.74 | |
负债合计 | 898,494,091.09 | 509,959,047.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42,380,414.00 | 458,843,15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8,234,954.87 | 531,772,215.8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1,886,424.52 | 72,337,437.46 | |
未分配利润 | 712,267,032.38 | 651,036,937.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94,768,825.77 | 1,713,989,743.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93,262,916.86 | 2,223,948,790.65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33,337,309.21 | 1,297,282,783.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33,337,309.21 | 1,297,282,783.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02,160,096.80 | 976,427,800.8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58,918,158.50 | 884,514,297.3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457,705.68 | 6,719,264.3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2,102,088.41 | 9,586,308.09 |
管理费用 | 七64 | 39,088,125.57 | 27,706,896.33 |
研发费用 | 七65 | 57,466,358.90 | 41,499,715.21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127,659.74 | 6,401,319.59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71,333.64 | 8,348,238.84 | |
利息收入 | 3,551,239.67 | 2,124,883.8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407,762.71 | 55,202,326.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776,859.5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426,899.35 | -8,979,924.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78,510.3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3,934,935.36 | 364,298,873.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295,686.08 | 6,997,646.8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1,503,031.28 | 15,800,572.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8,727,590.16 | 355,495,947.6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744,620.72 | 53,869,402.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29 | 0.4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29 | 0.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721,717,353.30 | 1,297,282,783.1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46,638,857.92 | 884,514,297.32 |
税金及附加 | 6,813,891.73 | 6,609,271.83 | |
销售费用 | 21,693,946.03 | 9,586,308.09 | |
管理费用 | 29,356,334.09 | 27,650,555.80 | |
研发费用 | 54,516,480.06 | 41,499,715.21 | |
财务费用 | 16,928,134.01 | 6,462,152.64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71,333.64 | 8,348,238.84 | |
利息收入 | 3,744,013.34 | 2,063,173.49 | |
加:其他收益 | 3,407,762.71 | 3,493,446.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776,859.5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29,725.14 | -8,927,158.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8,510.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8,824,606.62 | 312,748,259.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6,295,685.25 | 6,997,646.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503,031.28 | 15,800,572.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3,617,260.59 | 303,945,333.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127,389.97 | 40,981,749.3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489,870.62 | 262,963,583.9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489,870.62 | 262,963,583.9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5,489,870.62 | 262,963,583.9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87,403,451.09 | 955,419,138.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9,165,712.84 | 82,381,963.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6,569,163.93 | 1,037,801,102.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86,322,865.94 | 841,546,790.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888,240.82 | 31,661,394.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0,972,441.40 | 89,383,796.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6,736,989.05 | 22,595,515.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7,920,537.21 | 985,187,496.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1,373.28 | 52,613,605.5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76,859.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195.3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4,776,859.59 | 43,195.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3,556,814.96 | 204,815,262.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3,556,814.96 | 404,815,262.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79,955.37 | -404,772,066.8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7,396,226.4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57,380,083.53 | 313,443,804.5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1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7,380,083.53 | 785,840,030.9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654,529.32 | 12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2,189,595.72 | 11,586,751.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829,945.64 | 13,883,469.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674,070.68 | 154,470,220.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706,012.85 | 631,369,810.1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81.76 | -19,953.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576,765.96 | 279,191,395.7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3,556,247.55 | 144,364,851.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6,133,013.51 | 423,556,247.55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75,406,595.29 | 955,419,138.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99,985.08 | 29,599,363.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3,506,580.37 | 985,018,502.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4,198,996.45 | 841,546,790.4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113,667.59 | 31,661,394.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821,780.79 | 89,276,848.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22,165.69 | 21,471,14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4,756,610.52 | 983,956,181.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0,030.15 | 1,062,321.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76,859.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195.3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2,168.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5,309,027.84 | 43,195.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4,282,806.30 | 94,483,608.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31,824.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2,714,631.12 | 444,483,608.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05,603.28 | -444,440,413.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7,396,226.4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97,380,083.53 | 313,443,804.5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7,380,083.53 | 785,840,030.9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654,529.32 | 129,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5,270,024.40 | 11,586,751.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9,945.64 | 13,883,469.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7,754,499.36 | 154,470,220.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625,584.17 | 631,369,810.1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81.76 | -19,953.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0,972,032.50 | 187,971,765.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2,336,617.51 | 144,364,851.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3,308,650.01 | 332,336,617.51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89,699,897.81 | 1,752,652,704.14 | 1,752,652,704.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89,699,897.81 | 1,752,652,704.14 | 1,752,652,704.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19,548,987.06 | 50,723,194.13 | 70,272,181.19 | 70,272,181.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982,969.44 | 184,982,969.44 | 184,982,969.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548,987.06 | -134,259,775.31 | -114,710,788.25 | -114,710,788.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548,987.06 | -19,548,987.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4,710,788.25 | -114,710,788.25 | -114,710,788.2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294,565.52 | 7,294,565.52 | 7,294,565.52 | ||||||||||||
2.本期使用 | 7,294,565.52 | 7,294,565.52 | 7,294,565.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91,886,424.52 | 740,423,091.94 | 1,822,924,885.33 | 1,822,924,885.3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2,843,153.00 | 132,301,111.68 | 46,041,079.07 | 414,369,711.50 | 1,005,555,055.25 | 1,005,555,05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2,843,153.00 | 132,301,111.68 | 46,041,079.07 | 414,369,711.50 | 1,005,555,055.25 | 1,005,555,055.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26,296,358.39 | 275,330,186.31 | 747,097,648.89 | 747,097,648.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626,544.70 | 301,626,544.70 | 301,626,544.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445,471,104.19 | 445,471,104.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445,471,104.19 | 445,471,104.19 | |||||||||||
(三)利润分配 | 26,296,358.39 | -26,296,358.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96,358.39 | -26,296,358.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014,666.24 | 7,014,666.24 | 7,014,666.24 | ||||||||||||
2.本期使用 | 7,014,666.24 | 7,014,666.24 | 7,014,666.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89,699,897.81 | 1,752,652,704.14 | 1,752,652,704.14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51,036,937.07 | 1,713,989,743.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51,036,937.07 | 1,713,989,743.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19,548,987.06 | 61,230,095.31 | 80,779,082.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5,489,870.62 | 195,489,87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548,987.06 | -134,259,775.31 | -114,710,788.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548,987.06 | -19,548,987.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4,710,788.25 | -114,710,788.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294,565.52 | 7,294,565.52 | |||||||||
2.本期使用 | 7,294,565.52 | 7,294,565.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91,886,424.52 | 712,267,032.38 | 1,794,768,825.7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2,843,153.00 | 132,301,111.68 | 46,041,079.07 | 414,369,711.50 | 1,005,555,05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2,843,153.00 | 132,301,111.68 | 46,041,079.07 | 414,369,711.50 | 1,005,555,055.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26,296,358.39 | 236,667,225.57 | 708,434,68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2,963,583.96 | 262,963,583.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445,471,104.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6,000,000.00 | 399,471,104.19 | 445,471,104.19 | ||||||||
(三)利润分配 | 26,296,358.39 | -26,296,358.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96,358.39 | -26,296,358.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014,666.24 | 7,014,666.24 | |||||||||
2.本期使用 | 7,014,666.24 | 7,014,666.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8,843,153.00 | 531,772,215.87 | 72,337,437.46 | 651,036,937.07 | 1,713,989,743.40 |
公司负责人:张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合伙企业和陶春风、张国强等5位自然人股东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206595387864P。202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4,238.0414万股,注册资本为64,238.0414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陶春风。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ⅰ.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ⅱ.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
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票据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二 | 商业承兑汇票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二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二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4)应收款项融资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
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5% | 4.75%-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月)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4、72、488、524、528、600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软件 | 36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排污使用权 | 60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专利权 | 141、228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
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数量折扣、商业折扣、业绩奖金和索赔等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公司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我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
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本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准则相关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不应被视为公司向该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本公司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一)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二)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售后回购交易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本公司区分下列两种情形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本公司享有回购权利的,本公司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本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二)本公司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应当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否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本公司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
的销售交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客户未行使的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无需退回的初始费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并评估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本公司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但这些活动本身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的,该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已承诺商品相关,应当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本公司在确定履约进度时不考虑这些初始活动;本公司为该初始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原则
境内销售销售给国内客户的产品,根据客户订单发出货物,在发出货物并经客户签收的当期,依据双方协议价格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公司对于出口销售的产品,货物在出口装运后风险报酬转移,公司在货物报关出口的当期,依据出口报关单、提单等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项目贴息、项目补助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i经营租赁
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公司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ii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以财会〔2018〕3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 15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注]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7日印发的国科火字[2020]13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宁波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编号GR201933100625,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22.00 | 617.50 |
银行存款 | 496,132,391.51 | 423,555,630.05 |
其他货币资金 | 900,000.00 | 486.60 |
合计 | 497,033,013.51 | 423,556,734.1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900,000.00元用做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00.00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200,000,000.00 | |
权益工具投资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券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0 | |
减:坏账准备 | -2,500,000.00 | |
合计 | 47,5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回27,503,440.42元。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 ||
合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10,535,352.34 |
1至2年 | 22,496,559.5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3,031,911.9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031,911.92 | 100.00 | 17,776,423.58 | 5.34 | 315,255,488.34 | 196,392,184.51 | 100.00 | 9,819,609.23 | 5.00 | 186,572,575.28 |
其中: | ||||||||||
组合二 | 333,031,911.92 | 100.00 | 17,776,423.58 | 5.34 | 315,255,488.34 | 196,392,184.51 | 100.00 | 9,819,609.23 | 5.00 | 186,572,575.28 |
合计 | 333,031,911.92 | / | 17,776,423.58 | / | 315,255,488.34 | 196,392,184.51 | / | 9,819,609.23 | / | 186,572,575.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0,535,352.34 | 15,526,767.62 | 5.00 |
1至2年 | 22,496,559.58 | 2,249,655.96 | 10.00 |
合计 | 333,031,911.92 | 17,776,423.58 | 5.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坏账准备 | 9,819,609.23 | 7,956,814.35 | 17,776,423.58 | |||
合计 | 9,819,609.23 | 7,956,814.35 | 17,776,423.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78,195,535.92 | 23.48 | 3,909,776.80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244,889.46 | 20.79 | 3,462,244.47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63,275,923.26 | 19.00 | 3,163,796.16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37,117,699.44 | 11.15 | 1,855,884.97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749,662.50 | 7.73 | 1,287,483.13 |
合计 | 273,583,710.58 | 82.15 | 13,679,185.5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24,346,945.51 | 145,803,164.52 |
合计 | 124,346,945.51 | 145,803,164.5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45,803,164.52 | 651,223,443.35 | 672,679,662.36 | 124,346,945.51 | ||
合计 | 145,803,164.52 | 651,223,443.35 | 672,679,662.36 | 124,346,945.51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9,169,453.31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7,380,849.94 | 94.26 | 106,005,353.78 | 100.00 |
1至2年 | 13,246,855.51 | 5.74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30,627,705.45 | 100.00 | 106,005,353.7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为12,781,749.63元,主要为预付宁波齐鲁新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受国内外疫情影响,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84,000,000.00 | 36.4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1] | 68,675,542.57 | 29.78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27,085,769.20 | 11.74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2,132,880.00 | 9.60 |
宁波齐鲁新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781,749.63 | 5.54 |
合计 | 214,675,941.40 | 93.08 |
其他说明注1:包括对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采购数据。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70,143.81 | 2,011,260.30 |
合计 | 870,143.81 | 2,011,260.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48,090.01 |
1至2年 | 212,731.45 |
2至3年 | 9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50,821.4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68,274.60 | 1,528,573.45 |
应收暂付款 | 482,546.86 | 593,279.50 |
合计 | 950,821.46 | 2,121,852.9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0,592.65 | 110,592.6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915.00 | -29,915.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0,677.65 | 80,677.6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21,852.95 | 2,121,852.9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三阶段 | ||||
本期新增 | -1,171,031.49 | -1,171,031.49 | ||
本期直接减记 | ||||
本期终止确认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950,821.46 | 950,821.46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坏账准备 | 110,592.65 | -29,915.00 | 80,677.65 | |||
合计 | 110,592.65 | -29,915.00 | 80,677.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 | 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 | 265,052.00 | 1年以内 | 27.88 | 13,252.60 |
嵊州市光宇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98,000.00 | 1年以内 | 20.82 | 9,900.0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5,000.00 | 1年以内 | 2.63 | 1,250.00 |
100,000.00 | 1至2年 | 10.52 | 10,000.00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 | 应收暂付款 | 94,158.00 | 1至2年 | 9.90 | 9,415.80 |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90,000.00 | 2至3年 | 9.47 | 27,000.00 |
合计 | / | 772,210.00 | / | 81.22 | 70,818.4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2,615,571.49 | 162,615,571.49 | 135,375,993.11 | 135,375,993.11 | ||
在产品 | 4,876,078.87 | 4,876,078.87 | ||||
库存商品 | 79,351,205.01 | 79,351,205.01 | 3,825,322.62 | 3,825,322.62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46,842,855.37 | 246,842,855.37 | 139,201,315.73 | 139,201,315.7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1,057,786.19 | 1,478,758.62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8,522,630.02 | 11,835.66 |
合计 | 59,580,416.21 | 1,490,594.28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58,966,640.99 | 765,268,149.1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58,966,640.99 | 765,268,149.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8,999,907.13 | 937,701,286.14 | 5,015,106.94 | 378,404.95 | 122,654.87 | 1,072,217,360.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521,945.83 | 780,049,198.00 | 4,628,700.02 | 257,610.62 | 90,265.48 | 1,010,547,719.95 |
(1)购置 | 1,062,398.27 | 4,628,700.02 | 257,610.62 | 90,265.48 | 6,038,974.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5,521,945.83 | 778,986,799.73 | 1,004,508,745.5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86,988.81 | 82,282,551.39 | 104,369,540.20 | |||
(1)处置或报废 | 22,086,988.81 | 82,282,551.39 | 104,369,540.20 | |||
4.期末余额 | 332,434,864.15 | 1,635,467,932.75 | 9,643,806.96 | 636,015.57 | 212,920.35 | 1,978,395,539.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167,396.06 | 275,991,325.60 | 3,451,254.56 | 324,309.14 | 14,925.51 | 306,949,210.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66,947.84 | 52,736,264.50 | 624,653.17 | 96,853.42 | 34,738.08 | 71,459,457.01 |
(1)计提 | 17,966,947.84 | 52,736,264.50 | 624,653.17 | 96,853.42 | 34,738.08 | 71,459,457.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04,470.59 | 49,275,298.50 | 58,979,769.09 | |||
(1)处置或报废 | 9,704,470.59 | 49,275,298.50 | 58,979,769.09 |
4.期末余额 | 35,429,873.31 | 279,452,291.60 | 4,075,907.73 | 421,162.56 | 49,663.59 | 319,428,898.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7,004,990.84 | 1,356,015,641.15 | 5,567,899.23 | 214,853.01 | 163,256.76 | 1,658,966,640.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832,511.07 | 661,709,960.54 | 1,563,852.38 | 54,095.81 | 107,729.36 | 765,268,149.1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生产设备 | 17,475,483.92 |
合计 | 17,475,483.92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配电室 | 279,047.08 | 尚在办理中 |
2#配电房 | 391,511.33 | 尚在办理中 |
供销部办公楼 | 260,666.52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后处理车间 | 18,401,858.57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机柜房 | 1,224,617.08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配电房 | 3,292,222.88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酯化车间 | 46,971,870.68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包装车间 | 25,880,479.52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成品车间 | 20,540,247.00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动力站 | 12,911,378.04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成品仓库 | 12,538,894.54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己二酸仓库 | 2,888,775.17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固废仓库 | 1,162,561.06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控制室 | 6,962,435.59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高压配电房 | 5,986,058.99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消防泵房 | 2,162,337.73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办公楼 | 8,881,647.30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门卫 | 442,751.36 | 尚在办理中 |
长鸿生物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回收装置 | 9,323,683.26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180,503,043.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4,600,545.23 | 133,782,601.9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4,600,545.23 | 133,782,601.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88,344,795.96 | 88,344,795.96 | 91,150,040.24 | 91,150,040.24 | ||
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33,897,167.91 | 33,897,167.91 | 17,730,591.60 | 17,730,591.60 | ||
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10,315,473.89 | 10,315,473.89 | ||||
10000KVA增容工程 | 173,297.19 | 173,297.19 | ||||
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 | 5,472,242.03 | 5,472,242.03 | ||||
宿舍楼更新改造项目 | 8,940,957.00 | 8,940,957.00 | ||||
溶剂回收系统项目 | 1,593,258.45 | 1,593,258.45 | ||||
零星工程 | 765,322.91 | 765,322.91 | ||||
合计 | 124,600,545.23 | 124,600,545.23 | 133,782,601.95 | 133,782,601.9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435,490,000.00 | 91,150,040.24 | 21,468,470.69 | 24,273,714.97 | 88,344,795.96 | 59.08 | 在建 | 8,334,320.22 | 4,363,317.67 | 5.225 | 募投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17,730,591.60 | 16,166,576.31 | 33,897,167.91 | 在建 | ||||||||
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10,315,473.89 | 56,322,002.26 | 66,637,476.15 | 完工 | ||||||||
10000KVA增容工程 | 1,500,000.00 | 173,297.19 | 1,305,727.45 | 1,479,024.64 | 98.60 | 完工 | 自筹 |
后处理流化床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 5,500,000.00 | 6,267,150.20 | 6,267,150.20 | 113.95 | 完工 | 自筹 | ||||||
后处理在线挥发份分析仪项目 | 1,400,000.00 | 1,168,141.60 | 1,168,141.60 | 83.44 | 完工 | 自筹 | ||||||
溶剂回收系统项目 | 2,000,000.00 | 1,593,258.45 | 1,593,258.45 | 79.66 | 在建 | 自筹 | ||||||
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 | 1,005,900,000.00 | 5,472,242.03 | 882,435,870.24 | 887,908,112.27 | 88.27 | 完工 | 7,403,571.31 | 7,403,571.31 | 4.40 | 自筹 | ||
宿舍楼更新改造项目 | 18,940,957.00 | 8,940,957.00 | 6,372,914.87 | 15,313,871.87 | 80.85 | 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1,470,730,957.00 | 133,782,601.95 | 993,100,112.07 | 1,003,047,491.70 | 123,835,222.32 | / | / | 15,737,891.53 | 11,766,888.98 | / | / |
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属于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的子项目,预算包含在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中。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7,623.79 | 1,827,623.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27,623.79 | 1,827,623.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9,642.42 | 339,642.42 |
(1)计提 | 339,642.42 | 339,642.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9,642.42 | 339,642.42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87,981.37 | 1,487,981.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本期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52,587.15 元。本期确认为损益的使用权资产的折旧额为339,642.42元。本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用于日常经营的土地使用权。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8,528,879.21 | 27,497.99 | 98,556,377.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262.38 | 9,830,270.00 | 9,877,532.38 | ||
(1)购置 | 47,262.38 | 9,830,270.00 | 9,877,532.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8,528,879.21 | 47,262.38 | 27,497.99 | 9,830,270.00 | 108,433,909.5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27,536.34 | 27,497.99 | 3,955,034.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5,630.48 | 375.11 | 1,152,098.61 | 3,628,104.20 | |
(1)计提 | 2,475,630.48 | 375.11 | 1,152,098.61 | 3,628,104.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03,166.82 | 375.11 | 27,497.99 | 1,152,098.61 | 7,583,138.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125,712.39 | 46,887.27 | 8,678,171.39 | 100,850,771.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601,342.87 | 94,601,342.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857,101.23 | 2,713,559.18 | 12,430,201.88 | 1,869,806.8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7,233,902.81 | 4,308,475.70 | ||
递延收益 | 4,390,974.02 | 658,646.11 | 2,780,342.61 | 417,051.39 |
合计 | 39,481,978.06 | 7,680,680.99 | 15,210,544.49 | 2,286,858.2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 52,182,449.44 | 52,182,449.44 | 26,044,408.69 | 26,044,408.69 | ||
预付技术许可费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合计 | 52,182,449.44 | 52,182,449.44 | 33,544,408.69 | 33,544,408.6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72,436,008.18 | 244,713,341.85 |
合计 | 372,436,008.18 | 244,713,341.8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50,000.00 | 15,400,000.00 |
合计 | 2,250,000.00 | 15,4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08,403,326.67 | 57,152,147.28 |
1至2年 | 18,090,851.66 | 28,239,477.66 |
2至3年 | 7,416,492.00 | 2,745,593.79 |
3年以上 | 3,009,965.38 | 1,445,863.66 |
合计 | 436,920,635.71 | 89,583,082.3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6,017,724.00 | 工程款未结算 |
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 5,393,671.57 | 工程款未结算 |
宁波华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483,018.87 | 工程款未结算 |
上海金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21,622.91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04,308.88 | 工程款未结算 |
合计 | 17,820,346.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31,591.36 | 746,383.23 |
1至2年 | 24,769.41 | 212,897.60 |
2至3年 | 24,852.60 | 400.00 |
3年以上 | 400.00 | |
合计 | 1,181,613.37 | 959,680.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11,580,296.91 | 3,011,500.62 |
合计 | 11,580,296.91 | 3,011,500.6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439,197.38 | 50,431,489.64 | 48,090,433.80 | 10,780,253.2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12,539.83 | 1,972,150.04 | 240,389.79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439,197.38 | 52,644,029.47 | 50,062,583.84 | 11,020,643.0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430,714.16 | 43,346,535.12 | 41,234,870.68 | 10,542,378.60 |
二、职工福利费 | 2,148,844.11 | 2,113,344.11 | 35,50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83.22 | 1,637,598.23 | 1,443,706.83 | 202,374.6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483.22 | 1,459,466.20 | 1,322,024.84 | 145,924.58 |
工伤保险费 | 178,132.03 | 121,681.99 | 56,450.04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562,616.00 | 2,562,61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35,896.18 | 735,896.18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439,197.38 | 50,431,489.64 | 48,090,433.80 | 10,780,253.2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36,243.08 | 1,904,143.36 | 232,099.72 | |
2、失业保险费 | 76,296.75 | 68,006.68 | 8,290.0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2,212,539.83 | 1,972,150.04 | 240,389.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577,995.85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317,534.95 | 27,763,589.47 |
个人所得税 | 498,420.22 | 24,503.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0,459.67 | |
印花税 | 67,524.83 | 47,483.54 |
房产税 | 887,501.46 | 718,410.24 |
土地使用税 | 1,964,555.71 | 289,033.53 |
教育费附加 | 137,339.86 | |
地方教育附加 | 91,559.90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1,920.00 | |
环保税 | 117.40 | 221.99 |
合计 | 9,767,574.57 | 33,970,597.6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55,020.42 | 1,444,840.02 |
合计 | 455,020.42 | 1,444,840.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0 | |
未付费用款 | 455,020.42 | 444,840.02 |
合计 | 455,020.42 | 1,444,840.0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223,827.58 | 17,227,460.2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6,382.96 | |
合计 | 61,490,210.54 | 17,227,460.2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1,183,494.24 | 17,227,460.28 |
保证借款 | 30,040,333.34 | |
合计 | 61,223,827.58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505,438.59 | 391,495.08 |
合计 | 1,505,438.59 | 391,495.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30,443,666.65 | |
信用借款 | 317,555,451.77 | 72,916,227.21 |
合计 | 647,999,118.42 | 72,916,227.2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3.85%-5.22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077,027.5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1,031.59 | |
合计 | 1,025,995.9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914,231.53 | 1,848,500.00 | 2,994,535.23 | 39,768,196.3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40,914,231.53 | 1,848,500.00 | 2,994,535.23 | 39,768,196.3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项目补助 | 38,133,888.92 | 2,756,666.64 | 35,377,222.28 | 与资产相关 |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补助 | 2,780,342.61 | 223,197.96 | 2,557,144.65 | 与资产相关 | |||
热熔胶废水回用及循环水零排放系统补助 | 1,848,500.00 | 14,670.63 | 1,833,829.3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0,914,231.53 | 1,848,500.00 | 2,994,535.23 | 39,768,196.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8,843,153.00 | 183,537,261.00 | 183,537,261.00 | 642,380,414.00 |
其他说明: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由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前的公司总股份458,843,15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共转增183,537,26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42,380,414股,故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458,843,153.00元增加至人民币642,380,414.00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浙-0005号验字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31,772,215.87 | 183,537,261.00 | 348,234,954.87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31,772,215.87 | 183,537,261.00 | 348,234,954.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详见“七、53股本其他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294,565.52 | 7,294,565.52 | ||
合计 | 7,294,565.52 | 7,294,565.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7,294,565.52元。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2,337,437.46 | 19,548,987.06 | 91,886,424.5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2,337,437.46 | 19,548,987.06 | 91,886,424.5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89,699,897.81 | 414,369,711.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89,699,897.81 | 414,369,711.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548,987.06 | 26,296,358.3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4,710,788.2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40,423,091.94 | 689,699,897.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10,405,168.87 | 1,047,138,263.74 | 1,281,481,341.33 | 881,496,452.32 |
其他业务 | 322,932,140.34 | 311,779,894.76 | 15,801,441.81 | 3,017,845.00 |
合计 | 1,733,337,309.21 | 1,358,918,158.50 | 1,297,282,783.14 | 884,514,297.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725,383,473.90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7,953,835.31 |
合计 | 1,733,337,309.2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57,505.70 | 3,046,826.09 |
教育费附加 | 1,310,359.59 | 1,305,782.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73,573.05 | 870,521.7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87,501.46 | 718,410.24 |
土地使用税 | 450,107.70 | 289,033.52 |
车船使用税 | 1,500.00 | 1,500.00 |
印花税 | 876,753.20 | 486,117.14 |
环保税 | 404.98 | 1,072.96 |
合计 | 7,457,705.68 | 6,719,264.3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仓储及物流费 | 16,328,631.36 | 5,864,408.85 |
职工薪酬 | 3,531,326.31 | 1,985,809.70 |
差旅费 | 572,879.12 | 365,935.30 |
业务招待费 | 333,364.42 | 310,118.71 |
保险费 | 62,401.50 | 231,095.41 |
折旧 | 379,913.05 | |
其他 | 893,572.65 | 828,940.12 |
合计 | 22,102,088.41 | 9,586,308.0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55,808.15 | 12,019,593.68 |
修理支出 | 5,445,573.03 | 6,494,991.68 |
资产摊销及折旧 | 2,825,592.22 | 1,284,880.98 |
咨询费 | 5,652,110.51 | 1,526,830.88 |
办公费 | 1,330,620.64 | 728,822.61 |
保险费 | 888,112.81 | 1,117,250.95 |
业务宣传费 | 1,209,547.16 | 911,784.82 |
差旅费 | 394,926.54 | 146,747.08 |
业务招待费 | 962,841.95 | 454,452.05 |
上市酒会费 | 1,167,376.35 | |
其他 | 2,030,092.04 | 1,854,165.25 |
安全环保费 | 1,092,900.52 | |
合计 | 39,088,125.57 | 27,706,896.3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992,902.10 | 4,597,933.44 |
固定资产折旧 | 1,957,469.90 | 1,484,758.58 |
材料消耗及动力费用 | 49,507,653.59 | 35,225,152.16 |
测试费及其他 | 8,333.31 | 191,871.03 |
合计 | 57,466,358.90 | 41,499,715.2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271,333.64 | 8,348,238.84 |
减:利息收入 | -3,551,239.67 | -2,124,883.82 |
银行手续费 | 412,614.57 | 116,887.46 |
汇兑损益 | -5,048.80 | 61,077.11 |
合计 | 17,127,659.74 | 6,401,319.5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386,952.19 | 55,177,267.2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0,810.52 | 25,059.22 |
合计 | 3,407,762.71 | 55,202,326.45 |
其他说明:
记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甬科计[2018]22号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 231,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建设项目补助 | 2,756,666.64 | 2,756,666.64 | 与资产相关 |
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宁波市2018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区级部分竣工项目资金补助、甬财政发[2020]745号2020年度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补助) | 223,197.96 | 160,169.59 | 与资产相关 |
热熔胶废水回用及循环水零排放系统补助 | 14,670.63 | 与资产相关 | |
甬政办发[2020]41号阶段性企业社保费返还 | 185,258.00 | 与收益相关 | |
甬人社发[2015]182号高校生社保补贴 | 15,000.00 | 55,093.00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市级信保贸 | 39,800.00 | 与收益相关 |
粮局补贴收入 | |||
人才交通补助金 | 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甬科知[2018]35号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 | 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扶持资金 | 51,708,88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浙人社发[2020]36号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商务局2020年度宁波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 73,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商务局2020年区级外贸奖励 | 53,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甬人社发[2021]39号2021年一季度留工优工稳增促投达标企业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浙人社发[2021]39号稳岗返还补贴 | 33,318.96 | 与收益相关 | |
市级财政补助 | 59,298.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商分局阳光工厂建设补助 | 3,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386,952.19 | 55,177,267.23 | /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776,859.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776,859.5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956,814.35 | -6,380,639.7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915.00 | -99,284.8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426,899.35 | -8,979,924.5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2,104,201.59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674,308.78 | |
合计 | -2,778,510.3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6,000,000.00 | 6,000,000.00 | 6,000,000.00 |
赔偿收入 | 19,405.93 | 997,646.81 | 19,405.93 |
罚款收入 | 10,000.00 | 10,000.00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266,280.15 | 266,280.15 | |
合计 | 6,295,686.08 | 6,997,646.81 | 6,295,686.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仑政[2017]35号北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上市奖励 | 6,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甬金办[2020]44号2020年度“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专项资金上市奖励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仑金办[2020]16号北仑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上市奖励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1,123,384.15 | 4,193,987.47 | 31,123,384.15 |
其中:固定资产处 | 31,123,384.15 | 4,193,987.47 | 31,123,384.15 |
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0,000.00 | |
火灾损失 | 11,548,995.62 | ||
赞助支出 | 100,000.00 | 100,000.00 | |
其他支出 | 129,647.13 | 57,589.89 | 129,647.13 |
罚款支出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31,503,031.28 | 15,800,572.98 | 31,503,031.2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138,443.47 | 55,406,109.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93,822.75 | -1,536,706.22 |
合计 | 23,744,620.72 | 53,869,402.9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8,727,590.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309,138.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88,967.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39,390.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8,914,941.71 |
所得税费用 | 23,744,620.7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4,610,000.00 | |
利息收入 | 3,551,239.67 | 2,124,883.82 |
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收入 | 8,261,727.48 | 60,672,913.03 |
其他暂收款 | 2,906,493.39 | 12,009.00 |
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 | 4,446,252.30 | 4,982,157.44 |
保险赔款 | 9,980,000.00 | |
合计 | 19,165,712.84 | 82,381,963.2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000,000.00 | |
期间费用支出 | 25,684,827.75 | 20,636,676.81 |
营业外支出 | 379,647.13 | |
其他暂付款 | 672,514.17 | 958,838.33 |
合计 | 26,736,989.05 | 22,595,515.1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押定期存款到期 | 15,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452,587.15 | |
支付发行费用 | 377,358.49 | 13,883,469.57 |
合计 | 829,945.64 | 13,883,469.5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4,982,969.44 | 301,626,544.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426,899.35 | 8,979,924.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459,457.01 | 67,873,340.5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39,642.42 | |
无形资产摊销 | 2,444,755.09 | 988,879.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78,510.3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123,384.15 | 4,193,987.4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837,551.48 | 7,965,616.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76,859.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93,822.75 | -1,536,706.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7,641,539.64 | -48,128,868.1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3,270,732.11 | -318,003,487.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7,116,921.87 | 25,875,862.7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1,373.28 | 52,613,605.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96,133,013.51 | 423,556,247.5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23,556,247.55 | 144,364,851.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576,765.96 | 279,191,395.7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96,133,013.51 | 423,556,247.55 |
其中:库存现金 | 622.00 | 617.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96,132,391.51 | 423,555,630.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6,133,013.51 | 423,556,247.5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497,033,013.51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6,132,391.51元,差异900,000.00元,系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00,000.00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00,000.00 | 应付票据保证金余额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9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2.19 | 6.3757 | 77.72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项目 | 392,416.96 | 其他收益 | 392,416.96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0 |
建设项目补助 | 35,377,222.28 | 递延收益 | 2,756,666.64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补助 | 2,557,144.65 | 递延收益 | 223,197.96 |
热熔胶废水回用及循环水零排放系统补助 | 1,833,829.37 | 递延收益 | 14,670.63 |
合计 | 46,160,613.26 | / | 9,386,952.1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具体明细详见“七、67其他收益及七、74营业外收入”。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绍兴 | 浙江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存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100%。为维持该比例,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6年 | ||
短期借款 | 380,323,088.01 | 380,323,088.01 | |||||
应付票据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应付账款 | 436,920,635.71 | 436,920,635.71 | |||||
其他应付款 | 455,020.42 | 455,020.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260,328.13 | 63,260,328.13 | |||||
长期借款 | 27,628,123.24 | 389,344,210.89 | 99,547,157.88 | 83,989,661.33 | 80,302,020.11 | 40,249,486.11 | 721,060,659.56 |
合计 | 910,837,195.51 | 389,344,210.89 | 99,547,157.88 | 83,989,661.33 | 80,302,020.11 | 40,249,486.11 | 1,604,269,731.8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账款融资 | 124,346,945.51 | 124,346,945.5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4,346,945.51 | 124,346,945.5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 | 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 3000万元 | 66.24 | 66.2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陶春风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 |
张亭全 | 本公司高管 |
胡龙双 | 本公司高管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苯乙烯) | 22,235,349.75 | 14,030,770.48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辅料采购(氢气) | 1,784,566.37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口罩) | 32,123.89 | 15,000.00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采购 | 633,027.5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2,039,869.31 | 1,548,688.55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50,156,681.43 | 17,811,437.1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1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协议价 | 325,174.09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委托资产类型为丁二烯储罐。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循环水站 | 343,891.52 |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配电设备 | 7,634,418.58 | 13,001,922.1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495,450,000.00 | 2021-6-17 | 2024-6-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支行借款36,0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49,54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尚未归还借款36,00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06,798.58 |
注: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与科元精化签署《罐区资产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拥有的2个1.5万吨重油储罐、1个9000立方米乙烯储罐及其所占范围内土地、配套设备转让予科元精化。因办理土地分割过程中园区规划变更导致土地面积调整,本公司与科元精化于2020年3月18日签订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鉴于北仑区国土局对本公司所在地戚家山街道青峙工业园区土地规划变更,将BLXB01-05-44-a号地块(面积998平方米)出让给本公司。此次出让导致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由原来的23,252.5平方米增加到24,250.5平方米,且转让给科元精化的
土地使用权面积由原来的13,244.96平方米增加到13,908.69平方米,即新增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63.73平方米,经本公司与科元精化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506,798.58元(不含税)。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7.24 | 484.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334,690.58 | 16,734.53 | 2,328,964.07 | 116,448.20 |
应收账款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749,662.50 | 1,287,483.08 | ||
合计 | 26,084,353.08 | 1,304,217.61 | 2,328,964.07 | 116,448.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2,411.50 | |
合 计 | 522,411.50 | ||
其他应付款 | 张亭全 | 3,168.00 | |
胡龙双 | 224.50 | ||
合 计 | 224.50 | 3,168.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547.1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支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 | 11,000.00 | 11,000.00 |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33,547.11 | 6,605.72 | 6,605.72 |
合计 | 44,547.11 | 6,605.72 | 17,605.72 |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因以下原因,该项目将延期:
1、2021年以来,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但各地散发性疫情仍有发生,加之2021年6月份以来因台风及强降雨天气影响,对局部地区的生产和运输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也因此受到影响;
2、浙江省及宁波市在全省、市范围内大力推进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工作,公司积极响应相关要求。为高效推动包括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在内的公司整体的数字化改造工作并避免重复投资,公司需新建包括中央控制系统、数字化管控平台等在内的智慧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需新增约15亩用地,并需就高压铁塔移位等事项进行协调。由于前期散发性疫情等
原因,高压铁塔移位以及新增土地审批事项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导致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的建设进度滞后。当地政府将全力支持和协调高压铁塔移位以及新增土地审批等事项,目前已原则上同意出让相关土地给公司。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2)、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型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
2020年10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的议案》,项目分二期进行,每期30万吨/年,总建设周期5年。第一期首次先行建设12万吨/年生产线,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生产PBAT、PBS、PBT等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扩链改性生产其它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配套建设第一期所需包括污水处理、空分空压等设施在内的全部公用工程和操作管理办公设施,同时配套下游薄膜、塑料袋等终端成品生产、储运设施。目前第一期首次项目已于2021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并经过几个月的生产调试,于12月生产出合格产品。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2月20日凌晨2点左右,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物流”)5#仓库发生火灾事故,该仓库系公司租赁使用,用于存放相关产成品。本次火灾事故致使公司存放在恒逸物流5#仓库中的SBS产品形成损毁,损毁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952.21万元,对应的进项税为253.79万元。根据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北仑区大队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事故原因可排除放火、遗留火种、外来火源、电气故障、违章作业、雷击等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特定条件下热塑性弹性体SBS1302颗粒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就特定条件,经相关调查人员确认:SBS产品自燃燃点为440摄氏度,火灾发生当天的气候条件无法致使该产品自燃;消防部门检测了火灾现场残留的长鸿高科SBS产品的成分,经检测,证实残留的SBS产品成分中无易燃物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火灾是由于SBS产品的自燃引起。
2019年5月4日,公司与首席承保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共保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约定公司所涉及的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向保险人投保,保险人按照合同及其他特别约定的予以承保,并负责处理查勘、理赔的有关事宜。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公司就投保财产原材料和存货的保险期间为2019年5月9日零时至2020年5月8日二十四时。
2020年7月22日,北京佳实德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泛华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对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出具《公估报告》核定:保险标的热塑胶性弹性体(苯乙烯类)即SBS产品损失19,909,086.45元。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赔款9,980,000.00元。
2020年6月17日,公司向恒逸物流寄送《关于要求赔偿的告知函》。公司认为恒逸物流作为专业的仓储单位应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于恒逸物流没有落实消防控制室的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人员也未取得消防上岗证;且恒逸物流没有落实有效的厂区巡查工作;且恒逸物流的烟雾报警器,自动感应的消防喷淋设施没有响应等,致使从开始出现烟雾到发生火灾,长达5个多小时都没有发现火灾隐患与制止火灾隐患,最终酿成火灾事故。由于恒逸物流对火灾发生与蔓延存在重大过错,故应当对本公司的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2020年12月8日,本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逸物流赔偿各经济损失11,226,272.03元。
截止目前,上述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审结。
2、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1)苏民初16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根据上述诉讼材料,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聚友”)诉称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启程”)、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惠通”)、长鸿高科及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侵犯了其合法拥有的ZL201110401503.6,名称为“一种连续制备生物降解塑料
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及PBS与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秘密,并要求四被告:
(1)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权(ZL201110401503.6,名称为“一种连续制备生物降解塑料的方法”,以下简称“聚友专利”)的行为;
(2)立即停止侵害原告PBS及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秘密(以下简称“聚友技术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并销毁所持有的原告的技术秘密资料、停止侵权项目的建设;
(3)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害原告专利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万元;
(4)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害原告技术秘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2000万元;
(5)中科启程在其官网、《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公众号、链塑网(网站:
http://www.plaschain.cn/)和省级报纸及中国科学报上说明其PBS及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来源于原告上海聚友,以消除影响;
(6)四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海聚友声称,其针对PBS及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的部分内容于2011年12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号为ZL201110401503.6、名称为“一种连续制备生物降解塑料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14年01月15日获得授权。2010年4月,原告上海聚友基于其自身研发的PBAT全连续降解树脂成套制备技术和山东汇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盈公司”)签订《年产2万吨PBS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合同,为山东汇盈公司提供连续聚合工艺以及装置。在此期间,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理化所”)通过山东汇盈公司前述项目获悉了原告的相关技术。2020年,中科院理化所发起成立中科启程,将涉及可降解塑料装置专有技术的相关专利及技术秘密投资入股给中科启程,长鸿高科下属子公司长鸿生物正在开工建设的60万吨/年的PBAT生产线项目所采用的制备工艺与原告的技术秘密相同,且该项目技术同时也落入原告拥有的前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中科启程、长鸿高科、长鸿生物及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方扬州惠通均侵犯了原告上海聚友的发明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截止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 入 | 占 比 | 收 入 | 占 比 | |
SBS | 995,486,750.69 | 70.58% | 1,118,549,969.12 | 87.29% |
SEBS | 268,238,727.72 | 19.02% | 159,351,781.05 | 12.43% |
SIS | 2,449,292.04 | 0.17% | 3,491,095.58 | 0.27% |
SEPS | 133,818,513.30 | 9.49% | 88,495.58 | 0.01% |
PBT | 10,411,885.12 | 0.74% | ||
合 计 | 1,410,405,168.87 | 100.00% | 1,281,481,341.33 | 100.00%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 入 | 占 比 | 收 入 | 占 比 | |
国内地区 | 1,410,405,168.87 | 100.00% | 1,281,293,218.24 | 99.99% |
国外地区 | 188,123.09 | 0.01% |
合计 | 1,410,405,168.87 | 100.00% | 1,281,481,341.33 | 100.00% |
本公司以产品类型、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因公司存在同一生产装置生产不同产品的情况,无法严格按分部对资产进行区分;公司的负债系为所有产品承担,无法严格按分部对负债进行区分。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03,865,535.74 |
1至2年 | 22,496,559.5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26,362,095.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6,362,095.32 | 100.00 | 17,442,932.75 | 5.34 | 308,919,162.57 | 196,392,184.51 | 100.00 | 9,819,609.23 | 5.00 | 186,572,575.28 |
其中: | ||||||||||
组合二 | 326,362,095.32 | 100.00 | 17,442,932.75 | 5.34 | 308,919,162.57 | 196,392,184.51 | 100.00 | 9,819,609.23 | 5.00 | 186,572,575.28 |
合计 | 326,362,095.32 | / | 17,442,932.75 | / | 308,919,162.57 | 196,392,184.51 | / | 9,819,609.23 | / | 186,572,575.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3,865,535.74 | 15,193,276.79 | 5.00 |
1至2年 | 22,496,559.58 | 2,249,655.96 | 10.00 |
合计 | 326,362,095.32 | 17,442,932.75 | 5.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五、10.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坏账准备 | 9,819,609.23 | 7,623,323.52 | 17,442,932.75 | |||
合计 | 9,819,609.23 | 7,623,323.52 | 17,442,932.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78,195,535.92 | 23.96 | 3,909,776.80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244,889.46 | 21.22 | 3,462,244.47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63,275,923.26 | 19.39 | 3,163,796.16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37,117,699.44 | 11.37 | 1,855,884.97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123,020.00 | 7.70 | 1,256,151.00 |
合计 | 272,957,068.08 | 83.64 | 13,647,853.4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9,464,722.42 | 1,008,712.00 |
合计 | 99,464,722.42 | 1,008,712.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9,226,219.54 |
1至2年 | 212,731.45 |
2至3年 | 9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9,528,950.9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拆借款 | 98,907,111.18 | |
保证金及押金 | 270,274.60 | 528,573.45 |
应收暂付款 | 351,565.21 | 537,965.50 |
合计 | 99,528,950.99 | 1,066,538.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7,826.95 | 57,826.9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401.62 | 6,401.6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4,228.57 | 64,228.5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66,538.95 | 1,066,538.9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98,462,412.04 | 98,462,412.04 | ||
本期直接减记 | ||||
本期终止确认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99,528,950.99 | 99,528,950.99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回 | ||||||
计提坏账准备 | 57,826.95 | 6,401.62 | 64,228.57 | |||
合计 | 57,826.95 | 6,401.62 | 64,228.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98,907,111.18 | 1年以内 | 99.38 | |
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 | 代扣代缴公积金 | 182,956.00 | 1年以内 | 0.18 | 9,147.8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5,000.00 | 1年以内 | 0.03 | 1,250.00 |
100,000.00 | 1至2年 | 0.10 | 10,000.00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 | 应收暂付款 | 94,158.00 | 1至2年 | 0.09 | 9,415.80 |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90,000.00 | 2至3年 | 0.09 | 27,000.00 |
合计 | / | 99,399,225.18 | / | 99.87 | 56,813.6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99,993,283.75 | 1,036,084,043.28 | 1,281,481,341.33 | 881,496,452.32 |
其他业务 | 321,724,069.55 | 310,554,814.64 | 15,801,441.81 | 3,017,845.00 |
合计 | 1,721,717,353.30 | 1,346,638,857.92 | 1,297,282,783.14 | 884,514,297.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713,763,517.99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7,953,835.31 |
合计 | 1,721,717,353.3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776,859.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776,859.5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123,384.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07,762.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6,859.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961.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53,408.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4,469,314.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0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22 | 0.31 | 0.3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陶春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