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2-018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556,948.0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685,463.35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为193,306,417.1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18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315.00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4,459.31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募集资金净额 | 24,855.69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5,668.55 |
其中: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1,661.37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 | 3,083.81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 923.37 |
减:支付发行费用的税金金额 | 212.83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18,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56.33 |
募集资金余额 | 1,330.6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本公司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417658610081 | 1.81 | 活期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285054 | 6,130,522.79 | 活期 |
科美博阳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863583633313 | 3,270,562.59 | 活期 |
苏州科美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15680596666648 | 3,905,329.91 | 活期 |
合计 | 13,306,417.1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4,981,174.65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9,121,353.87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B1086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4,102,528.52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80,000,000.00元,共获得现金利息人民币3,564,172.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主体 | 受托人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期 | 终止日期 |
1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1-12-6 | 2022-3-7 |
2 | 科美博阳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1-12-23 | 2022-3-31 |
3 | 苏州科美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1-11-3 | 2022-1-28 |
4 | 苏州科美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1-12-10 | 2022-3-11 |
5 | 苏州科美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1-12-10 | 2022-3-11 |
合计 | 18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47,437.14 | 47,437.14 | 12,055.69 |
2 | 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产品研发项目 | 16,032.68 | 16,032.68 | 12,800.00 |
2.1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 | 10,699.87 | 10,699.87 | 8,600.00 |
2.2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 5,332.81 | 5,332.81 | 4,200.00 |
总计 | 63,469.82 | 63,469.82 | 24,855.69 |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科美博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含本金额)无息借款用于实施“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4,587,778.60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科美进行实缴出资,用于实施“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其中104,500,000.00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87,778.60元及利息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855.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8.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8.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③=②-① | ④=②/① |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无 | 47,437.14 | 12,055.69 | 12,055.69 | 1,661.37 | 1,661.37 | -10,394.32 | 13.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 | 无 | 10,699.87 | 8,600.00 | 8,600.00 | 3,083.81 | 3,083.81 | -5,516.19 | 35.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 无 | 5,332.81 | 4,200.00 | 4,200.00 | 923.37 | 923.37 | -3,276.63 | 21.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3,469.82 | 24,855.69 | 24,855.69 | 5,668.55 | 5,668.55 | -19,187.14 | 22.8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