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无偿担保,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因此向关联人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关联担保为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和许华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新增交易的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担保 | 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凌俊、赖伟林 | 90,000.00 | 25.71% | - | 97,825 | 40.76% | 不适用 |
(三)上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金额 | 2021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担保 | 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凌俊、赖伟林、许华、苏卫国 | 116,000.00 | 97,825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詹启军
詹启军,中国国籍,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合纵中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林榕
林榕,中国国籍,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3、胡嘉惠
胡嘉惠,中国国籍,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办总经理,公司子公司合纵中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海南九联万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4、凌俊
凌俊,中国国籍,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今担任惠州九联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5、赖伟林
赖伟林,中国国籍,2019年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6、许华
许华,中国国籍,2014年11月至今担任九联科技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7、苏卫国
苏卫国,中国国籍,2017年2月起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詹启军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2 | 林榕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 |
3 | 胡嘉惠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 | 凌俊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财务总监 |
5 | 赖伟林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党委书记 |
6 | 许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
7 | 苏卫国 | 公司职工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不再担任公司董监高)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方基于对公司的支持,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无偿担保,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因此向关联人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受益事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2022年度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在《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关联方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与相关银行实际签署担保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担保为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九联科技上述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