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江鹏、金兆秀及非独立董事詹启军 3 名成员组成,金兆秀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二)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四)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执行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重点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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