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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关于隆基股份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

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隆基股份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等,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到账,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87,236.18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47,027.8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隆基股份关于变更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458,612.00254,000.00345,548.25
2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246,226.00106,000.00150,000.00
合计704,838.00390,000.00495,548.25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48.25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部分调整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符合原定计划,现对上述两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64,738.47万元,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结余26,956.59万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累计利息净额(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2)-(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5)-(4)
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3)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4)小计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345,548.253,718.06262,030.1322,497.71284,527.8487,236.1864,738.47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150,000.003,663.90106,636.0420,071.27126,707.3147,027.8626,956.59
合计495,548.257,381.96368,666.1842,568.98411,235.15134,264.0391,695.06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结余的原因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硅棒、硅片和电池产能,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022年3月31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64,738.47万元,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结余26,956.59万元。其中: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切片机、单晶炉及自动化线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

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部分设备的投入。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扩散炉、烧结炉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

(2)部分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因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拟将2019年度可转债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后用于建设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鉴于目前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建设条件尚不具备,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公司拟将上述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42,568.9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五)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嘉兴市秀洲经济开发区内白云桥路东侧,吉祥西路南侧,

众心路西侧,军民路北侧

(3)实施主体:通过子公司嘉兴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光伏”)实施

(4)项目内容:拟在租赁的厂房内实施二次配施工,导入公司高效组件工艺技术,形成年产10GW高效单晶组件产能。

(5)投资进度:预计2022年12月底开始投产

(6)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中拟使用本次结余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2、嘉兴光伏基本情况

(1)名称:嘉兴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吉玛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51-20室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2月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嘉兴光伏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投资计划及收益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51,9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6,251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25,72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是否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生产设备和工具器具购置123,40660,000
2建筑工程2,845
3流动资金125,725/
投资总额251,976/60,000

(2)项目收益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收益指标数值备注
1营业收入(万元)1,511,846运营期平均值
2净利润(万元)33,342运营期平均值
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6.34
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232,179按折现率8%
5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年)4.77

注:按投产首年达产率80%,第二年开始全面达产测算。

4、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的加速,全球脱碳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能源需求尤其是光伏需求快速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IHS Markit等国际权威机构的光伏装机预测数据,中性预测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达到220GW,较2021年同比增速超过35%。公司依托于长期积累形成的战略和执行力优势、技术创新优势、成本优势、全产业链优势、品牌优势和财务优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单晶组件业务规模和市占率,通过应用高效技术推进高效组件的生产和使用,从而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高效单晶解决方案,保障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

5、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是现有核心制造业务单晶组件业务的扩产项目,具有较好

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面临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无法实现成本下降和效率目标提升以及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从而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可能。应对措施:公司将发挥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高效组件技术的导入和量产,持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效引导客户需求,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相关备案和环境评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承诺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7、项目实施方式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拟由公司对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减资60,000万元,再由公司向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60,000万元,后续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借款方式将上述资金拨付至嘉兴光伏用于实施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嘉兴光伏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承诺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并将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剩余结余

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为:本次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我们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将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隆基股份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承诺尽快办理完毕新项目相关的环评等必要审批手续。

本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志刚 龚癸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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