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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隆基股份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议案文件等,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光伏贷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与银行合作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业务范围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有关合作协议、函件等必要文件。

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信用良好且符合合作银行融资条件的用户。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合作银行向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如借款人融资发生逾期或欠息,扣收经销商保证金仍不足以还本付息的,经销商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代偿,否则银行将从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201.49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购买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用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分布式业务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人相关融资需符合银行审核条件,且借款人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发电收益可以为其提供还款来源,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行为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本次对外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为:本次对外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要求。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行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隆基股份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志刚 龚癸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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