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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隆基股份2021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田高良、郭菊娥,非独立董事白忠学,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田高良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关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2021 年第一次会议2021-3-111、审议2020年审计风控重点工作 2、审议2021年审计风控工作规划 3、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情况
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4-141、审议2020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4、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审议第一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7-11、审议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1-8-241、审议2021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2、审议第二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3、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审议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10-251、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3、审议第三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第六次会议2021-12-91、审议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整合审计计划 2、审议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在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了解了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认真督促会计师尽职审计,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各委员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出现实际业绩与公司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内控管理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内控制度完善,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从制度、指引方面夯实内控管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计划等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历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规范,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进行了合规及时地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产能提升、经营计划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向合伙平台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氢能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落地。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职尽责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田高良、郭菊娥、白忠学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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