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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炆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0),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9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90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976,74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86%;按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88,372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4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1),供投资者查阅。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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