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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远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同意公司本次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719.86万元进行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临2022-014)。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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