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星、何晓行、张万里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