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星源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决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董事局经审议通过决议同意对下列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该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一、 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处理:
(1)公司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列报应收账款-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值10,883,934.38元、坏账准备1,159,880.55元。而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偿还8,798,810.70元,款项由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收,且可抵减公司对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往来债务,公司对该项业务没有做会计处理。对此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期初应收账款-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值 8,798,810.70元,调减期初其他应付款-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798,810.70元;调减期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54,353.09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054,353.09元,调增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054,353.09元。
(2)公司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联营企业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2018年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20,463,310.81元,未按持股比例进行权益法核算。对此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7,366,791.89元,调减期初资本公积7,366,791.89元。
(3)公司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深圳市锦炬消防机电有限公司5,577,390.00元,款项性质不是预收款,而是而是应付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公司往来款。对此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期初合同负债5,577,390.00元,调增期初其他应付款-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577,390.00元。
(4)公司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列报短期借款19,500,000.00元,该笔贷款系向深圳蓝海村镇银行借款,期限为3年,到期日为2023年,按合同规定于2021年、2022年应分别偿还100万元。对此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期初短期借款19,500,000.00元,调增期初长期借款18,500,000.00元,调增期初一年内期到的非流负债1,000,000.00元。
(5)公司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列报预付账款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9,418,211.07元,该款项性质非预付款而是往来款,应在其他应收款列报。对此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期初预付款9,418,211.07元,调增期初其他应收款9,418,211.07元,调增期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70,910.55元,调减期未分配利润470,910.55元(调减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470,910.55元)。
二、在编制2021年财务报表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合并利润表的上年同期可比数据进行更正,其对2021年1月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 2021年1月1日财务状况 | ||
调整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应收账款 | 325,169,669.92 | -7,744,457.61 | 317,425,212.31 |
预付账款 | 38,009,274.48 | -9,418,211.07 | 28,591,063.41 |
其他应收款 | 373,763,074.54 | 8,947,300.52 | 382,710,375.06 |
流动资产合计 | 1,368,567,792.25 | -8,215,368.16 | 1,360,352,424.09 |
长期股权投资 | 479,777,646.59 | -7,366,791.89 | 472,410,854.7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9,809,671.31 | -7,366,791.89 | 1,092,442,879.42 |
资产总计 | 2,468,377,463.56 | -15,582,160.05 | 2,452,795,303.51 |
短期借款 | 301,000,000.00 | -19,500,000.00 | 281,500,000.00 |
合同负债 | 17,745,561.92 | -5,577,390.00 | 12,168,171.92 |
其他应付款 | 228,622,293.68 | -3,221,420.70 | 225,400,872.9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43,089.83 | 1,000,000.00 | 5,743,089.83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6,603,522.10 | -27,298,810.70 | 1,099,304,711.40 |
长期借款 | 7,000,000.00 | 18,500,000.00 | 25,5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70,750.40 | 18,500,000.00 | 27,570,750.40 |
负债合计 | 1,135,674,272.50 | -8,798,810.70 | 1,126,875,461.80 |
资本公积 | 688,300,485.68 | -7,366,791.89 | 680,933,693.79 |
未分配利润 | -531,477,841.22 | 583,442.54 | -530,894,398.6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39,944,019.90 | -6,783,349.35 | 1,233,160,670.55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468,377,463.56 | -15,582,160.05 | 2,452,795,303.51 |
项目 | 2020年经营成果 | ||
调整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808,987.63 | 583,442.54 | -67,225,545.09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5,409,088.05 | 583,442.54 | -384,825,645.51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5,411,498.17 | 583,442.54 | -384,828,055.63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6,796,160.83 | 583,442.54 | -386,212,718.2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7,466,536.61 | 583,442.54 | -386,883,094.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0,366,953.09 | 583,442.54 | -409,783,510.55 |
三、 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2020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6 | -0.3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6 | -0.3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81 | -26.7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1 | 0.11 |
2020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71 | 0.165 |
四、 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对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五、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 本司董事局、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司董事局认为:本司根据独立的审计师事务所意见,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作出更正,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对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公允,使本司的信息披露更符合有关规定。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客观并独立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局关于该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上述会计差错问题也反映出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相关会计工作人员,在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能力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公司后续应该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必要时通过招聘新员工等途径来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执业水平。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正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月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
七、审计机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相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司2021年年报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