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为支持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年内,为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上述1.5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情况为:为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将另行披露。
本次担保事项已于2022年4月25日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提供相应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本公司 |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94.25% | 0万 | 6,000万 | 4.37% | 否 |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 | 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100% | 70.83% | 0万 | 3,000万 | 2.18% | 否 |
本公司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2.53% | 40.53% | 6,000万 | 6,000万 | 4.37&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996年1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深圳市,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法人代表人孙东京,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5,109.07万元、负债总额33,090.16万元、净资产2,018.90万元、营业收入 3,699.15 万元、营业利润-2,241.50万元、净利润-2,237.24万元。 2、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杭州市,法定代表人王卫民,注册资本7,030.92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环保设备、工程服务等,本司控股子公司,本司持股82.53%,陈昆柏持股17.47%。本司在签订具体担保合同时会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具体情况在签订协议时另行披露。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98,033.79万元、负债总额39,731.81万元、净资产58,301.97万元、营业收入 33,435.93 万元、营业利润 501.73 万元、净利润205.57 万元。 3、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03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深圳市,注册资本150万元,法人代表人丁芃,主营业务为汽车租赁、充电站服务,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 6,482.07万元、负债总额11,073.23万元、净资产 -4,591.16万元、营业收入 50.26 万元、营业利润 -933.37 万元、净利润 -933.37 万元。
上述三家企业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将另行披露。
五、董事局意见
1.根据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为支持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发展,同意为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2.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本司提供前述担保有助于被担保人获得相关贷款,减少了被担保人股东即本司的投入,有利于改善被担保人的营业环境和经营状况。
本司提供该担保的风险:如被担保人未按主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本司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董事局认为被担保人有能力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350万元人民币,占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7,424.43万元人民币的比例为15.54%,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七、其他
1、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局决议。
2、审议本次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