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38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5年5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12万股,增加注册资本18,1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467,82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
18.74元/股、发行新股1,812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9,568,8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339,568,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24,357.4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844,442.53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8,1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2,724,442.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2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3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2019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号),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2,600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6.5249万股,增加注册资本16,065,24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934,33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40.46元/股,发行新股1,606.52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54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74.5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0,829,327.5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170,647.00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6,065,2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3,105,398.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
11月20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07.55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 649,999,974.54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37,264,150.94 |
募集资金 | 612,735,823.60 |
减:发行费用 | 3,565,176.60 |
募集资金净额 | 609,170,647.00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32,253,866.53 |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 225,071,631.15 |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 25,443,019.86 |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24,482.67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90,885,379.85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105,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250,514,651.01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70,000,000.00 |
减:承销费、保荐费
减:承销费、保荐费 | 13,264,150.94 |
募集资金 | 656,735,849.06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1,572,641.51 |
募集资金净额 | 655,163,207.55 |
加:存款利息收入
加:存款利息收入 | 5,658,500.39 |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 23,199,127.60 |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 37,909,325.27 |
加: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 141,966,351.21 |
减: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减: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 141,966,351.2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85,100,000.00 |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1,125.0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14,612,130.07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400,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61,108,452.87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8年11月18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自2018年11月18日起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安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对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天国富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9月24日,公司、江苏拓斯达与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同时,公司、江苏拓斯达与中天国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大岭山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拓斯达技术及中天国富和上述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项目 | 备注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 44050177780800002906 | 614,150,917.94 | 223,302,845.79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 | 140140190010015233 | 0 | 61,729,596.32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注1] |
105,000,000.00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 2010027319200600169 | 0 | 383,999.85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
公司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 635372641200 | 0 | 468,937.89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项目 | 备注 |
合计
合计 | 614,150,917.94 | 390,885,379.85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105,000,000.00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项目 | 备注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 44050177780800003427 | 658,622,641.51 | 1,995,998.00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新塘分理处 | 140140190010016470 | 0.00 | 12,449,123.96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注2] |
400,000,000.00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
司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 645774293871 | 0.00 | 167,008.11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658,622,641.51 | 414,612,130.07 |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4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为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为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4.3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5号《鉴证报告》。经2020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2.2021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19.91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鉴证,并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21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审议程序及超过审批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时间:2020年11月28日)。
公司在2021年自查过程中,发现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超过上述审议期限未就相关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时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并发现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存在超出限额的情形,涉及13笔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共计金额1.3亿元。公司已重新履行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程序,并于2021年6月27日将上述13笔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全部赎回。
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
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子公司”)与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达将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时间:2022年3月30日)。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 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已就超期未履行审议程序及超过审批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纠正,并及时重新履行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程序。目前,公司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均已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1年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917.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47.75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51.4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利润总额)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 否 | 60,917.06 | 60,917.06 | 12,047.75 | 25,051.47 | 41.1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917.06 | 60,917.06 | 12,047.75 | 25,051.47 | 41.12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合计
合计 | 60,917.06 | 60,917.06 | 12,047.75 | 25,051.47 | 41.1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办公楼及厂房基础建设已经施工完成,准备进入竣工验收流程(含室外综合工程分部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厂房装修工程及其他部分设备的到货安排及后续安装调试验收等均按计划在有序推进中。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其主要原因为: (一)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募投项目施工曾一度陷入停工状态,对工期造成了一定的延误。同时,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大环境下,部分国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大幅被动延长,导致公司的设备选样及购置工作存在一定的阻滞。 (二)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公司募投项目的施工环境及验收交付等相关要求更加严格。根据公司于近期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工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导致施工周期需进一步延长。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0.00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0,917.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5,443,019.86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5号《鉴证报告》。经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59,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实现理财收益合计6,373,784.9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10,5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1年12 月 31 日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5,516.3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10.85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10.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利润总额)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7,000.00 | 47,000.00 | 6,110.85 | 6,110.85 | 13 | 2023年3月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516.32 | 18,516.32 | 18,510.00 | 18,510.00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否 | 65,516.32 | 65,516.32 | 24,620.85 | 24,620.85 | 37.58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65,516.32 | 65,516.32 | 24,620.85 | 24,620.85 | 37.5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内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为61,177.00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3,199,127.60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21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自收到募集资金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投入62,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合计2,853,294.5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4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