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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明冠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客户家数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
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振华2008年2005年2008年2022年2021年签署天奇股份、长盈精密、海目星、博敏电子等2020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长盈精密、天奇股份、罗克佳华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天奇股份、长盈精密等2018年度审计报告;作为质量复核人复核浙江交科、泰福泵业、天龙股份、顾家家居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振华2008年2005年2008年2022年同上
邝秋香2019年2018年2019年2021年2021年度签署明冠新材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楼胜亚2000年2000年2000年2020年2021年度复核明冠新材、深圳华强、金徽酒股份等上市公司 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复核深圳华强、金徽酒股份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复核深圳华强、金徽酒股份等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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