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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明冠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的情形,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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